日前,市社會保險征繳中心出臺文件,就進一步規范繳費單位、繳費個人多繳社會保險費退費業務作出規定。
一、繳費單位辦理多繳社會保險費退費業務。 (一)繳費單位申請辦理退費程序。
1.繳費單位向征繳中心提出辦理退費的書面申請;2.征繳中心業務科室對退費申請及所附的材料進行認真審核,對于經審核應予以退費的,開具《繳費單位社會保險費退費情況核定表》并經科室負責人和分管主任簽署意見后,于每月18日前連同所附資料一起交基金管理科;3.基金管理科對業務科室傳來的材料進行審核,經審核可以退費的,簽署意見后交中心主任審批,并于每月22日將《繳費單位社會保險費退費情況核定表》送往相應的管理中心辦理退費。
(二)繳費單位辦理退費應提供的資料。
1.單位退費申請。退費申請的內容應包括:退費原因、退費金額、應退費時段、繳費單位賬號(加蓋單位公章及財務專用章);2.申請退費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3.造成重復繳費或多繳費的相關的業務憑據;4.重復繳費或多繳費的有關財務繳費資料;5.其他需要的材料。
二、繳費個人辦理多繳社會保險費(或符合一次性退費條件的)退費業務。 (一)繳費個人申請退還社會保險費的條件。
1.以個人名義參加基本養老、醫療保險的人員,在預繳養老、醫療保險費期限未滿期間,被已參保的用人單位錄用、簽訂了勞動合同,為避免轉移、接續保險關系時,發生重復繳費的;2.以個人名義參加基本養老、醫療保險的人員,在預繳基本養老、醫療保險費期限未滿期間,發生死亡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辦理退休審批手續的;3.參保人員所在現單位與原單位繳費時段重復的;4.參保人員屬于出國定居,在職死亡,農民工解除勞動關系返鄉的。
(二)繳費個人申請辦理退費程序。
1.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繳費個人攜帶相關材料向原委托代理社會保險事務的經辦機構提出退費申請(其中屬于上述第3、4條的繳費個人應攜帶材料直接向征繳中心提出申請);2.原委托代理社會保險事務的經辦機構根據退費申請人提供的材料核定應退費金額,簽署意見后由退費申請人攜帶相關材料到征繳中心業務科室復核;3.征繳中心業務科室對退費申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復核后,簽署復核意見,經科室負責人和中心主任簽定并加蓋中心公章后,將相關材料交退費申請人;4.退費申請人攜帶經征繳中心審核后的相關材料分別到市企業養老保險管理中心和醫療保險管理中心簽領應退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費費款。
(三)繳費個人辦理退費應提供的資料。
1.符合上述第1條的繳費個人應提供:填寫完整的《合肥市社會保險個人參保退費情況核定表》一式四份,地稅部門繳款書原件及復印件、已鑒證的《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繳費個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勞動保障手冊》;2.符合上述第2條的繳費個人應提供:填寫完整的《合肥市社會保險個人參保退費情況核定表》一式四份、地稅部門繳款書原件及復印件、《退休審批表》、死亡證明或戶口注銷證明、繳費個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勞動保障手冊》;3.符合上述第3條的繳費個人應提供:填寫完整的《合肥市社會保險個人參保退費情況核定表》一式四份、《企業職工社會保險市內轉移介紹信》或職工統籌外轉入清單、繳費個人書面申請材料(需現單位與原單位簽章)、繳費個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勞動保障手冊》;4.符合上述第4條的繳費個人應提供:《企業職工社會保險市內轉移介紹信》、出國定居材料(在職死亡需提供死亡證明或戶口注銷證明、農民工退保需提供農民工本人退費申請)、繳費個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