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06-20 來源:合肥網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糾錯
部 門 | 咨詢電話 | 舉報電話 |
肥東縣教體局 | 67711156 | 67730119 |
肥西縣教體局 | 68850403 | 68841757 |
長豐縣教體局 | 66671595 | 66671693 |
廬江縣教體局 | 87312552 82563602 |
87333960 |
巢湖市教體局 | 82621348 82620730 |
82620092 |
瑤海區教體局 | 64494987 | 64487427 |
廬陽區教體局 | 65699982 | 65699999 |
蜀山區教體局 | 65597677 | 65597673 |
包河區教體局 | 63357137 63357825 |
63357793 |
高新區社會事業局 | 65318011 | 65359615 |
經開區社會發展局 | 63679104 | 63886197 |
新站高新區社會事業局 | 68168071 | 65777123 |
合肥市教育局 | 63507802 63505200 |
63505126 63505156 |
日 期 | 工 作 安 排 |
6月20日前 | 公布招生方案(含學區劃分方案) |
6月25-27日 | 公辦學校七年級入學集體報名 |
6月25日-7月4日 | 6月25-27日,民辦學校網上報名; 6月28-29日,線下資格審核(須提前網上預約); 7月3-4日,民辦學校招生(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電腦搖號)。 |
7月7-10日 | 公辦學校一年級入學報名(線上登記或線上預約線下審核) |
7月11-12日 | 公辦學校七年級入學回戶口所在地單獨報名(線上登記或線上預約線下審核) |
7月15-20日 | 7月15-16日,未招滿的民辦學校補錄網上報名; 7月17日,線下資格審核(須提前網上預約); 7月19-20日,民辦學校補錄招生(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電腦搖號)。 |
7月24日 | 公辦學校一年級、七年級入學補報名。 |
7月29日-8月7日 | 7月29-31日公辦學校隨遷子女報名 (線上登記或線上預約線下審核); 8月6-7日公辦學校隨遷子女補報名。 |
8月20日前 | 公辦學校發布錄取結果,將所有新生信息錄入網上報名系統 |
9月30日前 | 完成新生學籍申報和審批;上報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總結 |
各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
為做好全市2021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安徽省深化基礎教育改革全面提高育人質量行動計劃〉的通知》(皖發〔2020〕6號)和《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1〕4號)等規定,經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安徽重要講話指示精神,切實規范中小學招生秩序,進一步發展更加公平更有質量的教育,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提升人民群眾對教育改革發展的獲得感、幸福感和滿意度。
二、基本原則
(一)依法依規原則。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認真執行教育部“十項嚴禁”和市教育局“六個杜絕”等有關招生工作規定。嚴禁提前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超計劃、超范圍招生,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面試、面談、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
(二)屬地管理原則。各縣(市)、區政府(含開發區管委會,下同)作為發展和管理義務教育的責任主體,承擔轄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管理責任,統籌公辦、民辦、高校附屬中小學和市管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認真制定2021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及時公布學區劃分方案。嚴格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教〔2020〕37號)關于全面均衡分班要求。
(三)免試就近原則。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規定,公辦學校學區或民辦學校審批地范圍的確定、調整要按照《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1〕4號)、《關于進一步規范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區劃分調整的指導意見》(合教基〔2019〕56號)執行。民辦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
三、報名條件
小學入學年齡原則上要求截至2021年8月31日年滿6周歲,在學校有空余學位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但截至2021年12月31日須年滿6周歲。小學畢業生原則上回戶籍所在地升入初中。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當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或者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批準。
四、招生入學內容
(一)公辦學校招生。
1.招生時間。公辦學校招生時間從7月初開始,相關招生安排見附件1。具體時間由各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安排。
2.招生方式。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可通過“合肥市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報名登記系統”,采取“線上登記錄取,或線上預約線下審核錄取”的方式招生。在規定時間內,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通過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登記或預約,根據系統提示,攜帶相關材料分批錯峰到各區教育主管部門指定地點進行報名資格審核。無法在網上登記或預約的,可直接到學校進行線下審核并線上登記。已在小學畢業學校集體報名的七年級入學學生,無需網上登記,由招生學校審核通過后錄入網上報名系統并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3.招生辦法。具體招生辦法見附件2。
4.實行市區學區內成套住房入學年限政策。自2021年秋季入學起,市區實行“同一套住房,6年內只能享有學區內小學1個學位,3年內只能享有學區內初中1個學位,多胞胎、二孩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情形的除外”政策。
(二)民辦學校招生。
1.招生時間。6月25日至7月4日;招生計劃未完成的學校可于7月15日至20日進行補錄招生,具體時間由各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安排。
2.招生方式。民辦學校統一通過“合肥市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報名登記系統”,采取“線上報名、搖號錄取”的方式實行網上報名、錄取。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直接錄取,剩余的招生計劃可組織一次補錄(仍實行網上報名錄。浭薪逃峙鷾屎罂煽缈h域招生,但不得跨合肥市域招生。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通過屬地教育主管部門統一或認定的系統實施電腦搖號,邀請紀檢監察機關現場監督或公證機構現場公證,學校不得自行選擇性錄取。民辦一貫制學校七年級招生可根據家長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確認錄取,直升人數未達到或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按上述民辦學校招生要求執行。
3.招生辦法。具體招生辦法見附件3。
五、工作要求
(一)壓實工作責任。各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要嚴格執行《教育部等十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控輟保學工作健全義務教育有保障長效機制的若干意見》(教基〔2020〕5號)和《安徽省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指南》(皖教基〔2020〕6號)規定,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發揮聯控聯保工作機制作用,認真排查并依法依規嚴肅查處社會培訓機構等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行為。各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出臺重大招生改革辦法前,要廣泛征求意見,加強風險評估,做好輿論引導,確保和諧穩定。
(二)強化監督檢查。各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學校招生行為的監管,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禁學校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雙語班”等名義招生,嚴禁以各類特長生名義招生。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以任何形式宣傳中考成績排名、“中考狀元”和升學率。起始年級全面落實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過考試分班,不得設立或變相設立重點班和非重點班;非起始年級不得以升學為目的重新組設加強班、尖子班、升學班等。市教育局將緊盯招生重要時段和環節,通過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和明查暗訪等方式加強監管,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教育督導部門要將各地招生入學政策落實情況納入責任督學督導范圍,適時開展督導。
(三)嚴懲違規行為。各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要健全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及時制止和糾正違規行為,并視情節輕重依法予以處理。對于違規招生的公辦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有關負責人、通報批評、撤銷榮譽稱號、取消評優資格等處理,情節嚴重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對于違規招生的民辦學校,依法依規處理,違規行為及整改情況作為核定招生計劃的重要依據,追回地方有關獎補資金;沒有取得辦學許可證的(含籌設期間)不得招生。對存在與招生入學掛鉤的違規宣傳等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依法給予責令整改、追究責任人責任、吊銷相關證照、納入“黑名單”、計入年檢等處理。學校違規招生行為和網上報名系統錄入率將納入2021年市政府對縣(市)、區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教育發展)內容。
(四)廣泛宣傳引導。各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要與新聞宣傳等有關部門(單位)通力合作,通過電視、報紙、微信公眾號、微博等多種方式,充分、深入、細致解讀我市中小學招生入學政策。要設立咨詢電話,耐心做好解釋工作,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小學要面向畢業班學生及家長全面宣傳省示范高中指標到校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等政策,增強學生和家長對教育改革發展形勢、教育資助政策的了解,引導學生就近入學。
(五)嚴格防疫要求。各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要嚴格落實國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公布線下報名登記、審核的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按照分時錯峰原則做好招生咨詢、報名登記、材料審核、入學報到、民辦學校搖號錄取等工作。要認真制定招生疫情防控預案和應急處置方案,防控預案和處置方案按規定報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備案,并嚴格落實各項防疫要求。
附件
1.合肥市2021年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辦法
2.合肥市2021年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辦法
合肥市教育局
2021年5月30日
附件1
序號 | 學校名稱 | 學制 | 校址所在地 | 可招生學段 | 招生范圍 | 備注 |
1 | 合肥高升學校 | 十二年一貫制 | 瑤海區 | 小學、初中 | 合肥市區 | 合肥市管學校 |
2 | 合肥八一學校 | 十二年一貫制 | 蜀山區 | 小學、初中 | 合肥市區 | 合肥市管學校 |
3 | 合肥安生托馬斯學校 | 十二年一貫制 | 蜀山區 | 小學、初中 | 合肥市區 | 合肥市管學校 |
4 | 合肥新華公學 | 十二年一貫制 | 蜀山區 | 小學、初中 | 合肥市區 | 合肥市管學校 |
5 | 合肥濱湖壽春中學 | 完全中學 | 包河區 | 初中 | 合肥市區 | 合肥市管學校 |
6 | 合肥新康中學 | 完全中學 | 包河區 | 初中 | 合肥市區 | 合肥市管學校 |
7 | 合肥上海世界外國語學校 | 十二年一貫制 | 包河區 | 小學、初中 | 合肥市區 | 合肥市管學校 |
8 | 合肥市包河區協和雙語學校 | 十二年一貫制 | 包河區 | 小學、初中 | 合肥市區 | 合肥市管學校 |
9 | 合肥高新中加學校 | 十二年一貫制 | 高新區 | 小學、初中 | 合肥市區 | 合肥市管學校 |
10 | 合肥錦繡中學 | 完全中學 | 經開區 | 初中 | 合肥市區 | 合肥市管學校 |
11 | 合肥潤安公學 | 十二年一貫制 | 經開區 | 小學、初中 | 合肥市區 | 合肥市管學校 |
12 | 合肥世界外國語學校 | 十二年一貫制 | 經開區 | 小學、初中 | 合肥市區 | 合肥市管學校 |
13 | 合肥卓越中學 | 完全中學 | 新站區 | 初中 | 合肥市區 | 合肥市管學校 |
14 | 合肥一六八中學 (陶沖湖校區) |
完全中學 | 新站區 | 初中 | 合肥市區 | 合肥市管學校 |
15 | 合肥新站高新區康橋學校 | 十二年一貫制 | 新站區 | 小學、初中 | 合肥市區 | 合肥市管學校 |
16 | 合肥瑤海尚真小學 | 小學 | 瑤海區 | 小學 | 瑤海區 | 區管學校 |
17 | 合肥瑤海人杰小學 | 小學 | 瑤海區 | 小學 | 瑤海區 | 區管學校 |
18 | 合肥瑤海眾望初級中學 | 初級中學 | 瑤海區 | 初中 | 瑤海區 | 區管學校 |
19 | 合肥育英學校 | 初級中學 | 瑤海區 | 初中 | 瑤海區 | 區管學校 |
20 | 合肥興國實驗學校 | 九年一貫制 | 瑤海區 | 小學、初中 | 瑤海區 | 區管學校 |
21 | 合肥新華實驗中學 | 初級中學 | 廬陽區 | 初中 | 廬陽區 | 區管學校 |
22 | 合肥壽春中學 | 初級中學 | 廬陽區 | 初中 | 廬陽區 | 區管學校 |
23 | 合肥西苑中學 | 初級中學 | 蜀山區 | 初中 | 蜀山區 | 區管學校 |
24 | 合肥蜀山行知學校 | 九年一貫制 | 蜀山區 | 小學、初中 | 蜀山區 | 區管學校 |
25 | 合肥包河大地中學 | 初級中學 | 包河區 | 初中 | 包河區 | 區管學校 |
26 | 合肥高新常春藤實驗學校 | 九年一貫制 | 高新區 | 小學、初中 | 高新區 | 區管學校 |
27 | 合肥怡文學校 | 九年一貫制 | 經開區 | 小學、初中 | 經開區 | 區管學校 |
28 | 合肥新站中學 | 九年一貫制 | 新站區 | 小學、初中 | 新站區 | 區管學校 |
29 | 合肥新站壽春實驗中學 | 初級中學 | 新站區 | 初中 | 新站區 | 區管學校 |
30 | 肥東善源小學 | 小學 | 肥東縣 | 小學 | 肥東縣 | 縣管學校 |
31 | 肥東金龍文武學校 | 小學 | 肥東縣 | 小學 | 肥東縣 | 縣管學校 |
32 | 肥東尚真花園小學 | 小學 | 肥東縣 | 小學 | 肥東縣 | 縣管學校 |
33 | 肥東志成雙語學校 | 九年一貫制 | 肥東縣 | 小學、初中 | 肥東縣 | 縣管學校 |
34 | 肥東為民學校 | 九年一貫制 | 肥東縣 | 小學、初中 | 肥東縣 | 縣管學校 |
35 | 肥東樹人學校 | 九年一貫制 | 肥東縣 | 小學、初中 | 肥東縣 | 縣管學校 |
36 | 肥東尚真實驗中學 | 初級中學 | 肥東縣 | 初中 | 肥東縣 | 縣管學校 |
37 | 肥東圣泉中學 | 完全中學 | 肥東縣 | 初中 | 肥東縣 | 縣管學校 |
38 | 肥東錦弘中學 | 完全中學 | 肥東縣 | 初中 | 肥東縣 | 縣管學校 |
39 | 肥東凱悅中學 | 完全中學 | 肥東縣 | 初中 | 肥東縣 | 縣管學校 |
40 | 肥東義和尚真學校 | 完全中學 | 肥東縣 | 初中 | 肥東縣 | 縣管學校 |
41 | 合肥新城高升學校 | 完全中學 | 肥東縣 | 初中 | 肥東縣 | 縣管學校 |
42 | 肥西實驗高級中學 | 完全中學 | 肥西縣 | 初中 | 肥西縣 | 縣管學校 |
43 | 肥西宏圖中學 | 完全中學 | 肥西縣 | 初中 | 肥西縣 | 縣管學校 |
44 | 合肥大地中學 | 初級中學 | 肥西縣 | 初中 | 肥西縣 | 縣管學校 |
45 | 合肥長江中學 | 完全中學 | 肥西縣 | 初中 | 肥西縣 | 縣管學校 |
46 | 長豐北城衡安學校 | 完全中學 | 長豐縣 | 初中 | 長豐縣 | 縣管學校 |
47 | 合肥新橋中學 | 初級中學 | 長豐縣 | 初中 | 長豐縣 | 縣管學校 |
48 | 長豐黃岡中學 | 九年一貫制 | 長豐縣 | 小學、初中 | 長豐縣 | 縣管學校 |
49 | 合肥厚德中學 | 初級中學 | 長豐縣 | 初中 | 長豐縣 | 縣管學校 |
50 | 合肥雙鳳初級中學 | 初級中學 | 長豐縣 | 初中 | 長豐縣 | 縣管學校 |
51 | 合肥北少林學校 | 九年一貫制 | 長豐縣 | 小學、初中 | 長豐縣 | 縣管學校 |
52 | 廬江第五中學 | 完全中學 | 廬江縣 | 初中 | 廬江縣 | 縣管學校 |
53 | 廬江縣廬南學校 | 完全中學 | 廬江縣 | 初中 | 廬江縣 | 縣管學校 |
54 | 廬江縣興華學校 | 完全中學 | 廬江縣 | 初中 | 廬江縣 | 縣管學校 |
55 | 廬江縣廬州學校 | 九年一貫制 | 廬江縣 | 小學、初中 | 廬江縣 | 縣管學校 |
56 | 廬江縣志成學校 | 九年一貫制 | 廬江縣 | 小學、初中 | 廬江縣 | 縣管學校 |
57 | 廬江縣金林小學 | 小學 | 廬江縣 | 小學 | 廬江縣 | 縣管學校 |
58 | 巢湖市春暉學校 | 十二年一貫制 | 巢湖市 | 小學、初中 | 巢湖市 | 巢湖市管學校 |
59 | 巢湖市私立斯辰學校 | 十二年一貫制 | 巢湖市 | 小學、初中 | 巢湖市 | 巢湖市管學校 |
60 | 巢湖市匯文實驗學校 | 十二年一貫制 | 巢湖市 | 小學、初中 | 巢湖市 | 巢湖市管學校 |
61 | 巢湖市新星學校 | 九年一貫制 | 巢湖市 | 小學、初中 | 巢湖市 | 巢湖市管學校 |
62 | 巢湖市新華學校 | 十二年一貫制 | 巢湖市 | 小學、初中 | 巢湖市 | 巢湖市管學校 |
63 | 巢湖市巢揚學校 | 十二年一貫制 | 巢湖市 | 小學、初中 | 巢湖市 | 巢湖市管學校 |
64 | 巢湖市一鳴學校 | 九年一貫制 | 巢湖市 | 小學、初中 | 巢湖市 | 巢湖市管學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