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10-23 來源:合肥網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糾錯
從市人社局獲悉,為促進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以下簡稱“困難畢業生”)等青年群體就業創業工作的開展,我市將開展2022屆困難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困難畢業生可于10月20日至11月21日期間,申領1500元的求職創業補貼。
據了解,困難畢業生的范圍是:2022屆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困難殘疾人家庭、脫貧戶(原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防返貧監測戶家庭、退捕漁民家庭、獲得國家助學貸款、殘疾高校畢業生以及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包括2022屆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符合條件的困難畢業生)。我市將按1500元/人的標準一次性發放補貼,主要用于補助困難畢業生求職創業過程中的相關費用。
資金直補到人,通過銀行代發方式,于今年12月31日前,將補貼資金足額發放到符合條件的困難畢業生社保卡金融賬戶或畢業生提供的銀行卡中。
畢業生可以在“安徽政務服務網”(網址:https://www.ahzwfw.gov.cn/)或“安徽省陽光就業網上服務大廳”(網址:http://ygjy.ah.gov.cn/)的“登錄政務服務網注冊單位賬戶”模塊完成個人注冊后,通過陽光網的“安徽政務服務網用戶統一認證登錄入口”模塊使用政務服務網賬號進行登錄。“安徽省陽光就業網上服務大廳”,進入“2022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模塊,進行網上申報;如已注冊過政務服務網賬號可直接登錄后申報;原陽光網老賬號請通過“陽光網個人登錄模塊進行登錄”。 |
關于做好2022屆困難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
信息化發放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教育局、民政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局、殘聯,各普通高等院校、省屬中專學校、技工院校: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穩就業保就業決策部署,認真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行動有關要求,著力促進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以下簡稱“困難畢業生”)等青年群體就業創業,根據有關文件規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省殘聯決定共同組織開展2022屆困難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信息化發放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貼對象、補貼標準及發放原則
(一)補貼對象。2022屆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困難殘疾人家庭、脫貧戶(原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防返貧監測戶家庭、退捕漁民家庭、獲得國家助學貸款、殘疾的高校畢業生以及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包括2022屆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符合條件的困難畢業生)。
(二)補貼標準。按1500元/人的標準一次性發放,主要用于補助困難畢業生求職創業過程中的相關費用,緩解困難畢業生求職創業費用壓力。
(三)發放原則。堅持部門協同、誠實守信、屬地管理、高效便捷的原則。
二、申領發放程序
(一)網上自愿申請(2021年10月20日至11月21日)。符合補貼條件的困難畢業生可通過支付寶城市服務“陽光就業”專欄、微信小程序“陽光就業”注冊登錄個人賬號,進入“2022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模塊,按照信息系統提示要求如實、完整、準確填寫申請信息,進行網上申報。畢業生可以在“安徽政務服務網”(網址:https://www.ahzwfw.gov.cn/)或“安徽省陽光就業網上服務大廳”(網址:http://ygjy.ah.gov.cn/)的“登錄政務服務網注冊單位賬戶”模塊完成個人注冊后,通過陽光網的“安徽政務服務網用戶統一認證登錄入口”模塊使用政務服務網賬號進行登錄。“安徽省陽光就業網上服務大廳”,進入“2022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模塊,進行網上申報;如已注冊過政務服務網賬號可直接登錄后申報;原陽光網老賬號請通過“陽光網個人登錄模塊進行登錄”。
(二)信息系統校驗(2021年10月20日至11月22日)。為減少困難畢業生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提高工作效率,7部門將通過部門間信息共享機制,利用信息系統審核校驗困難畢業生提交的申請信息,及時提示困難畢業生審核結果。逾期提交申請信息,系統不再審核校驗。
(三)人工審核校驗(2021年10月20日至12月2日)。人工審核校驗前需進行信息系統校驗,信息系統自動審核校驗不通過而畢業生認為自己符合申請條件的,可在信息系統下載相關申請表格(見附件),填寫紙質申請表,并攜帶相關證明材料(主要是家庭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關證明材料、脫貧戶家庭《扶貧手冊》《幫扶手冊》或《脫貧光榮證》等、退捕漁民家庭相關材料、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相關材料、畢業生本人或其父母殘疾證以及特困高校畢業生等相關證明材料),提交所屬院校進行人工審核校驗。相關院校及時組織人工審核校驗,對人工審核校驗通過的,要在申請表上加蓋院校公章,并集中統一提交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登錄信息系統,通過信息系統審核校驗。
(四)多渠道公示(2021年12月3日至12月11日)。對通過信息系統校驗、人工審核校驗的信息,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通過安徽省陽光就業網上服務大廳進行網上公示,相關院校在校園內及院校門戶網站同步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日。
(五)及時撥付資金(2021年12月31日前)。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在確保資金安全的情況下,采取資金直補到人,通過銀行代發方式,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將補貼資金足額發放到符合條件的困難畢業生社保卡金融賬戶或畢業生提供的銀行卡中。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發放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關系困難畢業生切身利益。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明確專人負責,精心組織實施。各市及有關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針對性做好相關就業創業政策解讀和宣傳發動工作。各地和有關院校要切實加強求職創業補貼政策宣傳,詳細講解求職創業補貼信息化發放程序、時間節點和注意事項,加強跟蹤指導,讓每一名符合條件的困難畢業生都能知曉政策、熟悉流程,主動摸清符合申報條件的困難畢業生基本信息,并協助其進行申報,做到應報盡報。
(二)加強配合。為確保求職創業補貼政策全面落實,采取信息系統校驗和人工審核校驗相結合的方式。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重點負責信息系統建設維護,加強信息系統審核校驗的信息管理服務,并負責提供技工院校畢業生信息;省教育廳負責提供獲得國家助學貸款以及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信息;省民政廳負責提供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信息;省農業農村廳負責提供退捕漁民家庭畢業生信息;省殘聯負責提供困難殘疾人家庭高校畢業生和殘疾畢業生信息;省鄉村振興局負責畢業生中脫貧戶、防返貧監測戶家庭子女屬性審核把關;有關院校負責人工審核校驗的初審工作,并做好畢業生信息日常維護工作。各市及有關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負責,及時處理上報有關情況;各市及有關縣(市、區)教育、民政、財政、農業農村、鄉村振興、殘聯等部門要分工負責,加強配合,共同做好求職創業補貼信息化發放工作。
(三)規范審批。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利用信息系統進行審核校驗,對信息系統審核校驗不通過的,要認真做好人工審核校驗,嚴格把好紙質材料審核關,確保紙質材料與上報電子匯總表中姓名、身份證、銀行卡號、開戶行等重要信息一致。各有關學校要按照時間節點,組織好人工審核校驗初審,并做好集中統一上報工作,讓申請人“最多跑一次”,提高審核校驗效率。
(四)嚴明紀律。每位畢業生大學在讀期間僅有一次機會獲得一次性求職補貼,成功申請過補貼的學生不得重復申報。對虛報、謊報、信息不實的,一經發現立即糾正,并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對違反規定擅自擴大發放范圍,或采取欺騙手段截留、挪用、擠占資金的,要依紀依法處理。各有關部門及院校要設立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主動接受監督。對審核通過學生名單進行公示過程中需注意保護個人信息和隱私安全。
各市、有關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要將具體經辦人員姓名、聯系電話等于10月9日前上報省就業局(聯系人:朱斯嘉,聯系電話:0551-62998233)。
四、監督舉報電話、電子郵箱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12333、0551-62998233,
電子郵箱:jyc@ah.hrss.gov.cn;
省教育廳: 0551-62831871、0551-62827839;
省民政廳:0551-65606139;
省農業農村廳:0551-62642731;
省鄉村振興局:0551-12317;
省 殘 聯:0551-62999476。
附件
安徽省2022屆困難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
(人工審核專用)
學校(院系): 學號:
學生基本情況 | 姓 名 | 性別 | 民族 | 貼一寸 免冠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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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 業 | 學 歷 | ||||||
移動電話 | |||||||
身份證號碼 | |||||||
家 庭 地 址 | |||||||
畢業生困難類別 | 1.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畢業生;2.困難殘疾人家庭畢業生;3.脫貧戶(原建檔立卡貧困戶)、防返貧監測戶家庭畢業生;4.退捕漁民家庭畢業生;5.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畢業生;6.殘疾高校畢業生7.特困人員中的畢業生。(在相應的序號前打√) | ||||||
開戶銀行 | |||||||
開戶銀行賬號 (或社保卡金融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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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申請 | 本人申報情況屬實,申請領取求職創業補貼,請予批準。 申請人(簽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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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學校意見 | 該生填報情況屬實,經公示無異議,同意上報。 學校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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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意見 | 經審核無異議,同意發放。 蓋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