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0-05-20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49、如何辦理異地轉院手續?發生的醫療費用如何報銷?
答:參保人員異地轉院應符合以下條件:參保人員因所患疾病在本市三級醫院(或?漆t院)難以確診或診斷已明確,但無治療手段的,可申請轉往異地住院診治。異地轉院由我市三級以上定點醫院簽署意見后,報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
轉院期間醫療費用先由個人支付。出院后一個月內,攜帶轉院審批表、住院費用明細清單、發票單據、出院小結和醫療保險卡到市醫保經辦機構結算。
異地轉院發生的在目錄范圍內的醫療費用,超過600元以上的部分,基金支付比例為40%;屬于一類低保、重度殘疾參保人員,基金支付比例為50%
50、如何辦理異地急診、搶救住院備案手續?發生的醫療費用如何報銷?
答:參保人員在異地突發疾病,確需住院醫療的,應當在當地定點醫療機構住院,須在入院后3個工作日內與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聯系,辦理登記備案手續。不按規定辦理手續的,費用自理。(備案電話:0551-3536433)
參保人員異地急診搶救住院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支付。出院后一個月內,攜帶住院費用明細清單、發票單據、出院小結和醫療保險卡到市醫保經辦機構結算。
異地急診搶救住院發生的在目錄范圍內的醫療費用,超過600元以上的部分,基金支付比例為40%;屬于一類低保、重度殘疾參保人員,基金支付比例為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