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0-09-29 來源:合肥網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糾錯
今天上午,合肥市環保局開出首份限期治理決定書,這也是合肥市環保部門首次行使“喊!睓。根據8月6日合肥市政府第64次常務會決定,環保部門今后可對那些限期不改的小型企事業污染單位直接“喊!。(詳見8月8日本報頭版)
首次“喊!睂试胍粑廴
上午10時,記者跟隨市環保局工作人員來到位于電廠路10號的合肥興華軸承鍛造有限責任公司,老遠就能聽到刺耳的噪音。據現場監測,該企業室內噪音為109分貝,外圍為63分貝,均不符合標準。據市環保局工作人員介紹,該企業主要以生產軸承毛坯為主,有各類鍛造設備50多臺實行24小時生產,其噪聲對周圍居民的居住環境造成很大影響,自企業投產以來噪聲污染投訴不斷。環保局前期多次進行查處,但企業噪聲整改工作收效甚微,環境噪聲仍超標排放,因此今日對其下達限期治理決定書,明確要求該企業必須于11月1日前完成廠區設備噪音污染治理,如逾期未完成,市環保局將依法報請合肥市人民政府責令停業或關閉。
此外,今天市環保局還對位于龍崗開發區的安徽省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下發限期治理決定書,該企業同樣存在噪音污染嚴重問題。
有利環保問題更快解決
據了解,目前《環境保護法》依然是1989年修訂版,其部分內容早已與現實脫節。按照現有法律規定,限期治理由政府行使,環保部門無此權限,F在國務院有函復,政府可以授權環保部門有此權限,合肥市政府也已經批準,因此,今后合肥市環保部門便可以直接下達限期治理決定書。
環保部門擁有“喊!睓嘤惺裁春锰?據介紹,現實生活中像噪聲、大氣等污染問題和百姓日常生活比較密切,投訴也較多,如果由環保部門上報再通過政府下達,通過各種程序報批,影響執行速度。現在由環保部門直接下達限期治理決定書,可以更快、更有效地解決環保問題,更好地維護廣大市民的切身利益。市環保局工作人員對記者表示,“限期治理”是項行政命令,不會輕易行使,將主要針對市民投訴多、污染問題長期懸而未決的企業,一旦在限定期限內企業仍不能達標,將由政府部門責令關停。(0601)
□本報記者 呂珂 俞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