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1-09 來源:合肥網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糾錯
日前,《合肥市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印發,對異地轉診、異地長期居住的就醫行為,圍繞政策依據、適用范圍、備案對象、備案方式、備案材料、備案時效、待遇規定、結算方式等內容做出明確和規定。
這五類人員異地就醫應當備案
根據《辦法》規定,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常駐異地工作人員、轉診轉院人員、異地急診搶救人員共五類人員異地就醫應當備案。
其中,異地安置退休人員指退休后在異地定居且戶籍遷入定居地的人員(含國有、集體企業內退人員)。異地長期居住人員,指長期在異地居住生活的人員。常駐異地工作人員,指單位派駐異地工作的人員(含自主擇業軍轉干部)。轉診轉院人員,指所患疾病在市內最高級別醫療機構(含專科)難以確診或無有效治療手段,需要轉往異地醫療機構就診的人員。異地急診搶救人員,指突發疾病在異地醫療機構急診搶救、留置觀察的人員。
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常駐異地工作人員可以通過醫療保障網上服務平臺或現場向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申請備案。
同時,通過醫療保障網上服務平臺申請的,醫保經辦機構應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并反饋結果。現場申請的,符合條件的當場辦結;不符合條件的,一并告知理由。異地人員的備案長期有效。備案地發生變化時,異地人員應及時辦理變更;未辦理變更的,按未備案處理。常駐異地工作人員工作單位發生變化的,原備案自行終止。
未辦理異地就醫備案也可享受報銷
不辦理異地就醫備案,異地就醫能報銷嗎?據合肥市醫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職工醫保方面,經備案的異地人員(異地安置、異地長期居住及常駐異地工作人員)按照備案地普通門診、慢特病門診和住院醫療費用按本市相應級別醫療機構醫保支付標準執行。
轉診轉院人員住院醫療費用參照本市住院待遇政策執行,其中起付標準按照三級醫療機構起付標準、支付比例按照三級醫療機構支付比例降低10個百分點執行。此外,未辦理轉診備案(含不符合轉診條件申請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的)的住院醫療費用,起付標準按照三級醫療機構起付標準增加1倍、支付比例按照三級醫療機構支付比例降低20個百分點執行。大病保險分段支付比例分別降低10個百分點。
具體來說,經過轉診備案或異地急診的人員,在異地的住院醫療費用起付標準為600元,支付比例為80%(退休人員85%)。未經轉診備案或者不符合轉診條件申請異地直接結算的,起付標準為1200元,支付比例為70%(退休人員75%)。
居民醫保方面(不含參保大學生),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在備案地慢特病門診、住院醫療費用按本市相應級別醫療機構醫保支付標準執行。其中,慢特病門診實行病種年度支付限額下據實支付,一個年度內在多家醫療機構就醫的,起付標準、支付比例按就醫最高級別醫療機構執行。
轉診轉院人員在市外省內的住院醫療費用,起付標準按省屬三級醫療起付標準增加1倍、支付比例按省屬三級醫療機構支付比例降低5個百分點;在省外的住院醫療費用,起付標準按當次住院總費用20%計算(不足2000元的按照2000元計算,最高不超過1萬元),支付比例60%。另外,未辦理轉診的居民,在省內、省外就醫的,與經過備案的相比,支付比例、保底報銷比例及大病保險分段支付比例分別再降低10個百分點。
具體來說,轉診備案人員在市外省內的住院醫療費用,起付標準為2000元,支付比例為70%;在省外的起付標準按當次住院總費用的20%計算,不足2000元的按照2000元計算,最高不超過1萬元,支付比例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