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0-09-29 來源:合肥網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糾錯
合肥晚報訊 今天上午10點,包河區未成年人審判法庭被告席上,站著的竟是三個未滿18歲的高中生,而他們的犯罪竟是搶劫,數額僅僅是150元。
昨天還在學校上學,今天上午卻站在法庭的被告席上,三名少年一副漫不經心的表情讓人吃驚。2009年底的一個晚上,高中生李某和另外兩名同學下課后,口袋里沒錢,就提議弄點錢吃飯。在寧國路路口,三人將受害人劉某攔下,先對其毆打,后將對方口袋里的手機搶走,要求對方拿錢來贖,結果等對方帶著150元錢來交換手機時,三名糊涂的高中生被抓獲。法庭上,說起作案動機,未滿18歲的李某說此前和母親鬧得不愉快,想找個人打一頓,幾乎沒有任何反對,兩名同學就加了進來,目的就是發泄一下,“搞點錢出去吃飯”。至記者發稿時,庭審還在進行。
□本報記者 占金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