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失業職工領完失業保險金時,男已滿60周歲、女已滿55周歲,是否可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若領完失業金后,男不滿60周歲、女不滿55周歲,但已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是否可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市醫保中心工作人員答:均可參加。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金期間或領完失業金時,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可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國有企業失業人員在合醫改[2003]3號文件出臺前(2003.5.1)失業,且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在該文件出臺后60日內參保;或在合醫改[2003]3號文件出臺后失業,在失業保險金額領完后60日內參保的,可不受累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年限和實際繳納基本醫療保險年限的限制,直接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非國有企業失業人員參保時,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應按合醫改[2003]3號文件的規定繳費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在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后,若男不滿60周歲、女不滿55周歲,可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國有企業失業人員,在合醫改[2003]3號文件出臺后或停止享受失業保險金后60日參保,并連續繳費至男60周歲、女55周歲時,不受累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年限和實際繳納基本醫療保險年限的限制,直接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非國企失業人員的,按合醫改[2003]3號文件的規定繳費并享受退休人員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