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醫保參保職工問:今年參保職工的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劃入額,何時調整? 答:自2005年7月起,參保單位基本醫療保險費將按2005年新申報稽核后的繳費基數計繳,在職職工醫保個人賬戶金額隨之按照調整后的繳費基數計算劃撥; 同時退休人員劃入個人賬戶的金額按合肥市2004年度社會平均工資計算,由原每月40.74元調整為49.75元。月增加9.01元(關閉、破產企業一次性繳費參加醫保的退休人員, 其個人賬戶金額調整為79.75元/月, 其中含門診醫療補助金30元)。
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的計入標準:(1)參保人員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2)從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中,分年齡段按不同比例劃入個人賬戶,45歲以下按職工本人繳費工資的1%計入,45歲(含45 歲)以上按職工本人繳費工資的1.5%計入, 退休人員按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計入。
參保單位按月申報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社會保險征繳中心根據單位的繳費情況,逐月劃撥參保職工的個人賬戶。劃撥的程序是: 社會保險征繳中心每月月底(28日左右)對于當月基本醫療保險費已繳納到醫保基金賬戶的單位進行核算,生成該月參保人員(每月約44萬人)個人賬戶應劃金額,同時將個人賬戶劃撥信息傳遞至市商業銀行總部;商行按照參保職工醫保編碼的順序,約需一周時間將全部參保職工的個人賬戶劃撥完畢;參保人員可持個人賬戶存折就近到商行網點對個人賬戶入賬情況進行查詢,對入賬情況有疑義的,可到社會保險征繳中心進行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