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0-05-20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問: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如何辦理領取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手續?
答: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其直系親屬可持失業人員死亡證明、《勞動和社會保障手冊》、直系親屬與失業人員的關系證明、領取人的身份證原件,到失業人員戶籍所在街道就業和社會保障事務所辦理申領手續。
問: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其直系親屬應享受的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標準是多少?
答: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因病死亡,可參照在職職工的有關規定,發給其直系親屬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現行喪葬補助金的標準為2000元,包干使用。撫恤金的標準為8個月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例如:在2007年1月至12月期間,因病死亡的失業人員直系親屬可享受一次性撫恤金補助金為11968元(2006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1496元×8個月)。沒有直系親屬的不享受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