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0-05-20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近日,市城鎮居民醫保辦公室接到一些市民咨詢,現就一些問題解答如下:
問:部、省、市屬中小學校在校學生在哪里辦理參保登記?
答:按照合政[2007]44號文規定,省、部屬和市屬學校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學校為在校學生辦理參保登記,到學校所在區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問:已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或開發區組織的醫療保險的本市居民,可否參加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答:按照不重復參保原則,由本人自愿選擇,或繼續按原方式參保,或選擇參加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問:重度殘疾人員是否包含二級殘疾人員?
答:包含二級殘疾人員。
問:市轄區的農村五保戶是否屬于一類低保人員?
答:是否是一類低保人員,由市民政部門確認。
問:本市戶口學生在外地上學能否參保?
答:可以,按照居民參保的辦法到社居會或村委會辦理參保手續。
問:借讀生是在就讀學校參保,還是在學籍所在學校參保?
答:在就讀的學校參保。
問:復讀生如何參保?
答:復讀生按照城鎮居民在戶口所在地的社居委辦理參保手續。
問: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自由職業者,現要求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如何處理?
答:按照不重復參保、不重復享受待遇的原則,可以選擇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問:參保人員姓名有生僻字如何處理?
答:參保人員可辦理參保登記,參保單位在信息錄入時,對于生僻字先不錄入,照片暫不貼在《社保卡信息采集表》上,做好記錄,待6月份統一由區社保經辦機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