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08-07 來源:合肥網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糾錯
合肥晚報訊 記者昨日獲悉,省民政廳、財政廳、省軍區司令部近日聯合印發了《安徽省義務兵家庭優待金發放辦法》。《辦法》明確,優待金實行城鄉統一標準,按不低于本縣(市、區)上年度農民人均純收入標準發放,有條件的地區可適當提高標準。
《辦法》要求,征集到駐西藏部隊的義務兵,優待金按當年規定的發放渠道和標準,增發1倍以上,其他高原條件兵可參照執行。提前退役的義務兵,按照其實際服役年限進行優待。而高校在校生被批準入伍后,由批準入伍地按照當地義務兵優待金標準發放。此外,義務兵服役期間立功受獎,可增發優待金,具體標準由各市、縣(市、區)確定。
《辦法》適用對象為本省批準入伍的義務兵家庭。優待金發放工作由義務兵入伍時的戶口所在地縣級民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原則上應于每年八一前發放。優待金實行社會化發放,發放期為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