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05-04 來源:合肥網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糾錯
合肥網hfw*** 同一崗位做滿一定時間,就要被強制“換崗”。為“治療”公務員知識結構單一等“老病”,合肥多年前首創《合肥市市直機關公務員轉任辦法》,強制讓公務員經過多部門、多崗位、多環境磨煉。該辦法運行4年多后,將修改升級“2.0版本”,昨天合肥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召開,該辦法修改草案上會審議。
合肥公務員轉任辦法進入修改程序
為了規范合肥市公務員轉任工作,2009年8月,合肥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合肥市市直機關公務員轉任辦法》,這是全國首個也是唯一一個公務員轉任地方法規。
2008年以來,合肥市市直機關共有3362名公務員通過交流轉任走上新的工作崗位,其中,跨部門轉任的公務員共有324人。
“辦法的實施,從體制上破解了市直機關公務員跨部門轉任難題。”合肥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公務員局局長李衛國說,該辦法促進了公務員思想觀念的轉變,激發新熱情,優化了公務員人才資源的新配置,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
“據調查,81.7%的調查對象認為有必要開展集中轉任工作,90.7%的調查對象對集中轉任工作評價在‘基本滿意’以上。”但是,李衛國透露,隨著公務員轉任工作的不斷推進,廣大公務員對《辦法》中的轉任年齡、轉任周期以及專業技術職位的公務員轉任等問題反映較為突出,建議修改。
轉任年限
年齡上限或調整為男性50周歲、女性45周歲
《辦法》規定“離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可以不轉任”,這就是將男性55周歲、女性50周歲設定為公務員轉任的年齡上限。但是在實際操作中,李衛國說,很多50周歲以上的男性、45周歲以上的女性公務員轉任新崗位后,由于年齡偏大,適應新環境、轉變新角色較慢,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工作的正常開展。
“有些單位符合轉任條件的同志年齡偏大,轉任意愿不強,留在原單位更有利于發揮其工作經驗優勢。”李衛國透露,針對修改此辦法,他們進行了問卷調查,3199名受訪人中,80.2%調查對象認為轉任對象年齡上限應界定在“男性50周歲、女性45周歲”。建議將轉任年齡上限調整為男性50周歲、女性45周歲。
轉任周期
集中轉任2年一輪或調整為3年
按照《辦法》規定,合肥市市直機關公務員跨部門轉任、系統內轉任工作每2年集中實施一次。在征求意見和實際操作中,市直單位和受訪對象普遍反映,認為這一周期過短。
“每一次轉任工作開始前,單位都要對相關人員信息進行摸底、統計、復核,耗時長、工作量大、人力成本高。同時,人員變動過于頻繁,不利于單位崗位職能發揮和干部培養使用。”李衛國說,轉任周期過短,容易讓符合轉任條件的人員產生“思想波動”,對工作有一定影響。
“從調查問卷結果看,26.7%的調查對象認為轉任周期宜在2年,24.7%認為宜在3年,13.8%的人認為宜在4年,34.8%的認為宜在5年。”這樣看來,認為轉任周期應在3年以上的受訪對象占到了73.3%。但是因為考慮到轉任周期過長,不利于對公務員的多崗位培養,因此,在《修改草案》中建議將集中轉任的周期調整為每3年集中實施一次。
轉任原則
專業技術崗位建議在相近職位間轉任
專業技術崗位公務員,轉任過程中往往有“跨界大”的問題,李衛國說,雖然轉任辦法對專業型較強的職位設置了必須具備的從業資格條件,但是實際操作中仍存在人崗不匹配的現象。
“部分專業技術職位的公務員,轉入新單位,因專業跨度大,往往不適應新職位的要求,導致專業特長得不到有效發揮。另一方面,部分有較強專業要求的職位特別是中層領導職位,在集中轉任中往往出現職位輪空。”李衛國舉例說,2013年市審計局轉出3名中層副職,空缺的3個中層副職職位均無人填報。
李衛國說,為了有效發揮專業技術職位的公務員特長,避免專業技術職位的公務員流失,考慮實際操作過程中專業技術職位的復雜性,宜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修改草案》建議辦法增加規定:“專業技術職位的公務員應當在相近職位間進行轉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