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01-14 來源:合肥網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糾錯
“飛得高、炸得響。”這是不少市民選購花炮時考慮的主要因素,也是商家銷售時極力推銷的“賣點”。由此,不僅產生更多的污染,也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記者昨日獲悉,從今年開始,合肥市各零售點將不得再銷售炮筒口徑超過1.2寸,高度超過30厘米的“大家伙”。合肥市安監局將聯合公安部門開展執法檢查。
存儲
零售點最多存40箱
1月20日至2月14日,合肥市區(限放區域內)將允許銷售煙花爆竹。昨日,記者在亳州路及北一環路等地探訪發現,部分商店已經開始從批發企業提貨,準備上架。
市安監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市區煙花爆竹臨時零售經營點可提前10天備貨,但是,備貨期間不得銷售煙花爆竹。今年,合肥市零售點的存儲量不得超過40箱,兼營的銷售點不得超過20箱。對此規定,不少商家紛紛表示不滿。亳州路上一家百貨店的業主說,“一旦開賣,20箱的貨一天就賣完了!”
對此,合肥市安監局明確表示,各煙花爆竹零售點必須按要求嚴格控制存儲量。“銷售點可以根據需要向批發企業補貨,但存儲不得超限。”
規格
超標大家伙將禁售
一直以來,“飛得高、炸得響”,是不少市民選購花炮考慮的主要因素,也是商家銷售時極力推銷的“賣點”。
市安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從今年開始,合肥市場上銷售的煙花爆竹將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標準,超標的“大家伙”將不得銷售,檢查中一經發現,將按規定沒收、銷毀。
“直接賣給消費者個人的煙花爆竹產品,炮筒口徑只能為1.2寸或者1.2寸以下,高度也不能超過30厘米。超過這一標準以上的煙花產品只能由專業的燃放人員放。”該負責人介紹,花炮產品筒徑尺寸越大,意味著裝載的藥量越多,燃放時,不僅污染相對更大,消費者的危險系數也更高。
布點
零售點進一步縮減
市安監局提醒市民:為確保質量和安全,選購花炮產品應前往正規的銷售點,注意花炮產品是否具有安監局監制的統一防偽標簽。
根據規定,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城市建成區內(市區二環以內及政務區等區域),不得設立常年零售點,只允許設立煙花爆竹臨時銷售點。目前,全市有煙花爆竹(藥料)批發企業9家,市區3家。經過重新布點規劃后,全市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網點已減少至3500家左右。
合肥市安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未來,合肥市將進一步控制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布點數量,計劃到2015年底,全市煙花爆竹零售經營點原則控制在2900家以內。
特別提醒
少放點煙花 過個環保年
今年,合肥市環保局呼吁,希望廣大市民從文明燃放煙花爆竹這樣的小事做起,減少爆竹燃放對空氣的污染,用實際行動營造文明、祥和、安全的春節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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