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01-02 來源:合肥網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糾錯
新的一年開始了,修訂完善后的《安徽省中小學生學籍信息化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從新年開始實施。本省中小學學生學籍信息化管理將與全國中小學學籍系統對接,學籍號以居民身份證號碼為基礎生成,一人一籍一號。“辦法”特別明確,在學籍管理中,要禁止以轉學之名來進行擇校的行為。
學籍系統將與全國對接
新“辦法”明確,中小學生學籍信息包括學籍主管單位、學校、班級以及學生個人信息。本省中小學學生學籍信息化管理采用自建管理系統,并與全國中小學學籍系統對接。禁止使用虛假材料建立學籍,已經取得學籍的學生不得重報學籍。
其中,學籍主管單位信息包括單位代碼、單位名稱、所在地行政區劃碼、單位地址等信息。學校信息包括學校標識碼、學校名稱、學校編碼、主管單位、聯系電話、學校辦別、駐地城鄉類型、學校類別、學制等信息。班級信息包括班級名稱、班主任姓名、建班年月、學制、班級類型、榮譽稱號等信息。學生信息包括學生家庭、簡歷、變動、考試、評價、獎勵、處分等信息。
禁止以虛擬班級建學籍
新生入學時,學校要組織采集并在安徽省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中錄入新生信息。新生通過系統的人像采集或者照片導入功能采集照片信息,各學段初始年級學生都必須采集學生入學當年的照片信息。
學籍號以居民身份證號碼為基礎生成,一人一籍一號。學生居民身份證號碼為學生在學籍系統中的唯一標識號,對于暫無身份證號碼的學生,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號碼為標識號,填寫上報學籍。
“辦法”特別明確,市、縣(區)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應按照學校辦學規模和有關規定控制班級數和班額,禁止在學籍管理系統中以虛擬班級為學生建立學籍;并禁止為學前教育階段幼兒在本管理系統中建立學籍。
防止借轉學之名來擇校
如果學籍發生變動,如何來辦理?“辦法”規定,學籍變動與審批均要通過安徽省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進行,僅有紙質材料一律不得受理;今后將逐步推行使用學籍管理專用電子章。
在辦理轉學手續的過程中,各地學籍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城市本地戶籍學生擇校轉學和高中學生利用虛假材料達到同城借讀目的情況的監管。凡屬本市區戶籍學生轉學擇校的,以及利用虛假材料從外市區轉入本市高中借讀的,一律不得辦理轉學手續。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要做好學籍信息保密工作。學籍管理員要保管好登錄的用戶名和密碼,密碼必須保證一定的復雜度,并定期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