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3-10-09 來源:合肥網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糾錯
下個月起,安徽的保障房該怎么建和如何管會變得更加規范。昨日,記者從安徽省住建廳獲悉,《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辦法(試行)》將從11月1日起施行,這是全省首個關于保障房建設和管理的地方性規章,標志著從投資、保障、服務,到退出甚至追責等環節都進入了有法可依的新階段。
亮點1
私人能出租房屋作保障房
新辦法所指的保障性住房,是為本省行政區域內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以下簡稱城鎮)符合條件的住房保障對象提供的,具有保障性質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
保障性住房通過新建、改建、收購、租賃、捐贈等方式籌集,可以由政府投資,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會力量投資。
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將符合條件的自有住房向保障對象出租,或者捐贈住房作為保障性住房。社會組織和個人捐贈住房作為保障性住房的,執行公益性捐贈涉及的稅費減免政策。
亮點2
承租人可購買保障房產權
城鎮家庭、個人和外來務工人員申請保障性住房或者住房租賃補貼的,應當向街道辦事處(社區)或者鎮人民政府提交申請。鼓勵外來務工人員由用人單位統一向街道辦事處(社區)或者鎮人民政府申請。
政府投資建設的保障性住房,在確保保障性住房持有數量、滿足保障需求的情況下,運營機構可以提出保障性住房出售計劃,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向承租人出售。出售價格參照同時期同地段同品質商品住房價格確定,承租人可以購買全部產權,也可以購買部分產權。
購買保障性住房,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未滿5年的,不得自行轉讓承購住房;確需轉讓的,由運營機構按照購房原價并考慮住房折舊和物價水平因素等予以回購。
亮點3
無故超6個月不住要退房
針對保障房的監督,新辦法規定,如果承租人隱瞞、虛報或者偽造住房、人口、收入、財產狀況,不符合承租條件的;轉租、出借保障性住房的;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保障性住房居住的,發生這些情形,都要退回承租的保障性住房,政府將停止發放住房租金補助。
購房人名單及其住房和收入狀況需公示。申請人隱瞞、虛報或者偽造住房、人口、收入和財產狀況,騙租、騙購保障性住房或者騙取住房租賃補貼的,5年內不受理其保障性住房申請,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
亮點4
買房滿5年可上市交易
對公眾關心的保障房上市交易的問題,該辦法明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未滿5年的,購買人不得自行轉讓承購住房;確需轉讓的,由運營機構按照購房原價并考慮住房折舊和物價水平因素等予以回購。而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滿5年,購買人可申請取得全部產權或者上市交易。取得全部產權的,應當按照同時期同地段同品質商品住房價格補交政府產權部分價款;上市交易的,按照產權比例享受交易收益,政府有優先購買權。承購人轉讓保障性住房后,不得再次申請城鎮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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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臺新政 嚴禁毛地出讓
今后,想在安徽拿地建項目,“門檻”會更嚴格更公正。昨日,記者從安徽省國土資源廳獲悉,近期全省圍繞土地市場管理頻出新政,強化建設用地管理, 嚴控地方囤地捂地,禁止以不公開形式給予特殊政策。
安徽將嚴格實行建設用地“凈地”出讓。出讓的建設用地必須是土地權利清晰、安置補償落實到位、無法律經濟糾紛、土地開發利用規劃條件明確、具備動工開發所必需條件的“凈地”。禁止“毛地”出讓,禁止以不公開形式給特定對象特殊政策。
為嚴控地方囤地捂地,防止不能有效利用土地,安徽新出臺的政策還指出,當年下達該地區的年度用地計劃指標未使用完畢的;該地區上一年度違法違規占用耕地比例超過15%的;未辦理項目用地手續即違法違規動工建設的。這些原則上都不予安排省級預留建設用地計劃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