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3-09-26 來源:合肥網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糾錯
合肥網hfw***訊 昨天,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召開《安徽省新建住宅小區綜合查驗辦法》施行新聞發布會,宣布從10月1日起,全省新建住宅小區必須完成10項“綜合查驗”,確保規劃配套全部“各就各位”方能交房。
新建小區交付前新增一場“大考”
所謂“綜合查驗”,就是指新建住宅小區在交付使用前,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住宅小區規劃設計方案以及物業買賣合同的約定,組織開展對住宅小區各項建設指標、建設內容的完成情況和各專項工程竣工驗收情況等進行核查的活動。
在綜合查驗時,建設、規劃、市政公用、園林、公安消防、環保、質監等有關部門,以及供水、供電、供熱、供氣、通訊、有線電視等有關單位將按照各自職責,對各專項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對符合條件的項目,出具相應的竣工驗收合格證明。
“這就是小區交付前的最后把關。”安徽省住建廳副廳長仲亞平解釋這道新增程序,“以前這些部門都要進行驗收,但是這項工作有沒有完成,缺乏一個督促、檢查,這一次辦法規定住房主管部門負責。”
綜合查驗不過關不得交房
“商品住宅水平越來越高,功能也越來越齊全,但是有些小區交付時,水電氣暖不能同步完工,配套設施不能同步投入使用,成為了老百姓反映比較突出的問題。”仲亞平說,出臺綜合查驗辦法,目的就是“堵住‘缺、拖、少’”。
按照此次《辦法》規定,新建住宅小區綜合查驗共包括10項內容,包括水、電、氣、通信設施的配置到位情況,也包括教育、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環境衛生等設施以及社區管理用房建設。
按照《辦法》規定,在新建住宅小區約定交付期限30個工作日前,建設單位應當提交材料申請綜合查驗,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建設單位報告及綜合查驗備案表后,對符合條件的小區,需在15個工作日內組織現場綜合查驗。
綜合查驗結果和整改情況,將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在住宅小區內公告。如果綜合查驗不合格,房產主管部門應將需要整改事項和內容書面通知相關驗收單位和建設單位,待改正后對整改事項重新查驗。
綜合查驗不代替其他各類驗收
“綜合查驗不代替各專項工程竣工驗收和分戶驗收,不代替建設單位與前期物業服務企業之間的物業承接查驗。”仲亞平提醒。
目前,我省大多采取專業驗收和竣工驗收,只驗收樓宇是否具備水電、房屋質量,如果這些滿足就可以出具驗收合格證明,但是很多居民入住后發現設施配套不到位,此次綜合查驗目就是針對這些現象而“量身打造”的。
“比如,有的住宅小區開發商承諾配套幼兒園,但是交房時沒有建好,這個綜合查驗辦法實施后,就將屬于文化教育配套沒有完成,是不能交付的。”仲亞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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