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2-07-24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1、2010年居民醫保何時辦理參保登記?
答:居民參保登記時間2010年7月10日至9月20日;在校學生參保登記時間2010年8月25日至9月20日,逾期不予登記。
2、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是多少?
答: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在校學生、少年兒童及18周歲以下居民每人每年個人繳費30元;其他居民每人每年個人繳費120元,其中享受一類低保人員和重癥殘疾人員每人每年個人繳費30元。
3、18周歲以下居民如何計算年齡?
答:18周歲以下居民是指1992年10月1日(包括10月1日)以后出生的,截至2010年9月30日未滿18周歲的居民。
4、重癥殘疾人員是指哪些人員?
答:重癥殘疾人員是指經市殘聯鑒定的二級以上(包含二級)肢殘;二級以上(包含二級)聽力、語言殘;二級以上(包含二級)智力殘、視力殘(不含低視力)、精神殘、多重殘等,持有市殘疾人聯合會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員。
5、一類低保人員是指哪些人員?
答:一類低保人員是指經市民政部門確認的,持有《合肥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按年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員。
6、市轄區農村“五保戶”是否屬于一類低保人員?
答:市轄區農村“五保戶”可按一類低保人員繳費標準,每年繳納30元醫保費。
7、已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或開發區組織的醫療保險的本市居民,可否參加我市居民醫保?
答:按照不重復參保原則,由本人自愿選擇,或繼續按原方式參保,或選擇參加我市居民醫保。
8、新參保居民如何辦理登記?
答:攜帶《戶口本》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