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2-07-15 來源:合肥網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糾錯
據市人社局工作人員介紹,市政府出臺政策,從2011年7月1日起,參保人員在辦理退休手續時一次繳納20年的大病救助金(現行標準每人每月15元,共3600元),其中單位退休人員由單位一次繳納;靈活就業人員由個人一次繳納。大病救助金繳清后,每年醫保報銷限額為30萬元(其中醫保統籌基金支付6萬元、大病救助金支付24萬元),新政策出臺受到了大部分退休人員的歡迎。
政策調整主要依據 一是退休人員繳納年限規定為20年,是根據我市居民退休后平均壽命79歲(退休后20年)測算的,也體現了團結互助、統籌共濟。二是實現退休人員與單位在醫保繳費上脫鉤,我市職工參保100余萬人,其中單位參保占90%、個人參保占10%。政策調整前單位退休人員大病救助金由單位按月繳納,隨著經濟發展,一些單位因關閉、破產等原因導致單位沒繳費,影響了退休人員享受大病救助待遇。新政策規定單位在辦理退休時應一次繳清20年大病救助金。三是個人繳費的退休人員隨著年齡增大、居住地變化,每年繳費很不方便,有時因忘記繳費影響了享受大病救助待遇。為此,許多退休人員強烈要求一次繳清。
繳費困難允許一年內繳清 個人參保到齡的退休人員一次繳清大病救助金有困難,允許在一年內繳清,未繳費期間醫保欠費不影響享受大病救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