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1-08-28 來源:合肥網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糾錯
疑問 按商業標準計算電費合理嗎?
▲高先生 15922******
因為在合肥工作,我在長春都市豪庭租了一間房子。房東告訴我電費是0.8672元/千瓦時,但這是商業、非居民生活照明的電費標準,我想知道房東的要求合理嗎?
另外,我還想請晨報幫忙咨詢一下,物業費應該是我繳還是房東本人繳呢?
■記者調查
記者從長春都市豪庭物業處了解到,租房用電屬于居民生活用電,應按照0.5653元/千瓦時的價格來計算用電費用,高先生可以與房東協商繳費問題。關于物業費的問題,租房者在租房協議上與房東自行協商。
實習生 劉明明 見習記者 徐璐 整理
疑問
▲張先生 13739******
為啥要交1.28元的物業費?
我家住經開區國耀花半里小區,最近聽說重新制定了物業管理費用,并且劃定了4個不同的等級,規定最高費用不能超過1.2元,可是我們小區讓所有居民簽協議時,物業費卻是按1.28元收取,而且不包括電梯公攤費,我實在是不明白為啥要按1.28元的標準收取,其他業主都跟我有一樣的疑問,我們都不愿意簽字。
■記者調查
合肥市物價局的工作人員表示,雖然現在物業管理費用標準已重新制定,也劃定了4個等級,但是相關文件上也注明,物業公司可以在規定的具體數額上上下浮動20%,也就是說1.28元在合理范圍內。關于業主反映的不包括電梯公攤費,在新規定中,電梯這塊的費用是包括在1.28元以內的,但是具體情況還需要業主和物業共同協商。
實習生 朱芳芳 本報記者 孫友杰 整理
疑問
▲金女士 13955******
這樣收停車費合理嗎?
我家住在金寨南路與錦繡大道交口的多倫多小區。小區規定,外來人員停車要收費。我家有時候來客人,在小區停一輛自行車都要收費一元,如果是開車過來,物業這邊也要收取停車費,這樣的收費合理嗎?
■記者調查
小區物業(泰安物業)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物業收取停車費用是根據政府規章來制定的,并且物業也在小區內張貼了相關的文件,小區居民可以自行查閱。
實習生 朱芳芳 本報記者 孫友杰 整理
▲李先生 18656******
疑問
我能要回押金嗎?
我在合肥一家店里上班,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只是口頭約定工作一年時間,每次發工資都是直接給現金,但老板每個月都要從工資里扣下300元作為押金。每次發工資的時候老板都會在一個小本子上記錄下已扣押金,我也用手機拍下了這些記錄。我想問一下,如果我現在辭職,能要回這些押金嗎?
■記者調查
12348法律咨詢熱線律師表示,收取押金、扣押證件等行為都是不合法的,建議李先生先與老板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區一級勞動監察部門反映。如仍未能解決,李先生只能向法院起訴,但是要注意收集好相關證據。本報記者 甘瓊芳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