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1-08-28 來源:合肥網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糾錯
▲馮女士 18919******
上周末我老公開車去火車站買票,去停車場停車時停車場開了張卡,他隨手把卡一放,結果不見了,那邊的工作人員向我老公收取了100元,我想問問這收費是否合理。
■記者調查
馮女士稱自己的老公當時也沒在意,拿到停車卡后隨手把卡塞在車門上,再去火車站售票廳買票,前后也就花了幾分鐘。返回后發現停車卡沒了,停車場的保安要其賠償100元“卡費”,并給馮女士的丈夫一個星期的時間,“他們說一個星期內找不到卡,一百塊就要不回來了。”馮女士認為再找到那張停車卡已無望,只是疑惑怎么要收取這么貴的“卡費”。
長淮派出所工作人員介紹,關于火車站廣場停車場停車卡的丟失,可以咨詢轄區城管局,馮女士的丈夫當時在拿到停車卡時應注意卡上的相關說明,上面應該有丟失卡需要進行賠償的說明。停車場的停車卡制作是有成本的,內部有芯片等條碼設置,如果不慎丟失,應按照規定進行賠償。馮女士可以就此事向停車場進行咨詢,也可前往轄區城管局進行情況說明。
瑤海區城管局工作人員介紹,火車站停車場的停車卡丟失要求的賠償金應該是依據停車場的相關管理規定定制的,停車卡為電磁卡,有制作成本。
孫莉 本報記者 吳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