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1-08-28 來源:合肥網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糾錯
今年5月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農村基層醫療機構,必須實行醫療服務價格公示制度,即在服務場所顯著位置公布收費標準等信息。
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農村基層醫療機構開展的基本醫療服務,執行政府指導價。“在規定的最高價格內,根據本單位的醫療技術水平和病人就醫情況,可適當下浮。”凡《合肥市社區醫療服務價格》和《合肥市農村醫療服務價格》未列明的基本醫療服務項目,按不高于《安徽省醫療服務價格(試行)》中該項目價格80%的水平,自行確定實際執行價。
據悉,在上述醫療服務場所看病,如遇沒有價格公示,消費者可撥打價格舉報電話12358進行投訴。
本報記者 王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