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1-08-28 來源:合肥網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糾錯
合肥日報訊 (段賢堯 陳治) 工傷對于農民工兄弟來說一直是個難以承受之痛,上班受了工傷,老板卻不愿支付醫療費,不僅會影響農民工的病痛,更會直接導致貧困的家庭因傷病而遭受沉重的負擔。近日,瑤海法院受理了一件農民工工傷維權案件,并依法判決工廠老板賠償農民工7萬余元的醫療費。
來自農村的陳某自2008年9月起來到位于瑤海區的一家水泥制品廠工作,根據約定按工作天數計酬,每天40元。2010年5月15日上午9時許,其在工作中不慎將右手卷入工廠機器的皮帶絞傷,后被送至武警醫院進行治療。經診斷為右食、中指末節皮膚軟組織缺損傷;右環指末節缺損傷,后經司法鑒定,結論為九級傷殘。陳某在醫院住院治療了40天,于2010年6月25日出院,2010年7月2日門診復查,共用去醫療費用15397.6元。但是,工廠老板劉某某在先行支付了15800元后便杳無音訊。為了繼續治療,陳某拿起了法律武器,起訴至瑤海區法院。
法官提醒:那么,農民工在遇到工傷,來到法院維權時應當注意到哪些法律問題呢?瑤海法院民四庭庭長王勇在接受采訪時告訴記者,工傷維權中應當注意兩大細節:一、簽訂勞動合同、保留相關證據,如每月的工資條、工友的證言等。此外,出事后及時向有關部門報案,也是最有力的證據之一。二、務工人員一定先要弄明白建設單位、總承包人、分包人、發包人以及實際施工人都是誰,這樣才會便于農民工到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