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1-05-13 來源:合肥網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糾錯
▲楊女士 13514******
我住在經開區大城博雅居,房子的批號是從2002年算起的,2008年房子開始建設,到2010年,我才拿到房子并領了房產證。按照正常的標準,房子應該是使用50年,但是從房產證來看,使用年限只有42年了,這就少了8年,如果是少了兩三年,那還沒什么問題,但是8年太長了,這種情況房產商是否應該給住戶相關補償呢?
■記者調查
合肥市房產局新聞辦公室工作人員介紹,房產開發中,從土地批下來到規劃再到建設,是有一個過程的,需要一段時間,對于楊女士提出的疑問,那就要查看最初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如果開發商和業主簽訂的時間是42年,那只能按42年來算,如果合同上是50年,那就按照50年計算,而一旦簽訂合同,使用年限就生效了。
實習生 邢丙銀 本報記者 韓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