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0-09-29 來源:合肥網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糾錯
晨報訊 王某誤撥電話最終導致匯錯款,日前,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不當得利糾紛案,要求收款人退款。
2010年1月,李某接到了王某的一通電話,讓他提供自己的銀行卡號以進行匯款。
這通電話讓李某想起了王某欠他的700元錢。于是,李某將自己的卡號報給了王某,可是幾天后,他再次接到了王某的電話。王某焦急地告訴李某,他錯匯了6300元。
其實,王某并非想支付李某700元中介費,而是想支付一名業務人員的6300元勞務費,可是撥打電話的時候出了錯,將本應打給這名業務員的電話誤打給了李某。直到6300元錢的真正主人再次向王某催要錢款時,王某才發現自己匯錯了錢。
王某想要回多給的錢,可李某卻以銀行卡丟失為由拒絕退回多收錢款。
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王某應支付被告李某勞務中介費700元,但實際支付李某6300元,多支付李某的5600元屬于不當得利,應予返還。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張建 本報記者 徐韌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