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0-09-29 來源:合肥網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糾錯
昨天下午,《合肥市三河歷史文化名鎮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獲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19次會議通過。《條例》明確提出將重點防止保護區內出現各種污染情況,還明確規定了市、縣、鎮三級政府在保護工作中的各自職責。
污染企業須限時搬遷
《條例》明確提出,三河歷史文化名鎮將實行分區保護,保護范圍劃分為核心保護區、建設控制區、風貌協調區。保護范圍內已經建成的有污染企業,有關部門應當責令限期治理或者搬遷;隨意傾倒垃圾、排放污水等行為以及其他有損環境和容貌的行為都在禁止之列。
《條例》還規定了關于水鄉生態保護和水環境治理工作的內容。三河鎮政府應當加強水鄉生態保護和水環境治理工作,保護園林綠地、水系的自然生態,有計劃地建設污水集中處理措施,完善污水處理配套網。
原有歷史建筑可適度恢復
據介紹,在三河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范圍內,設置戶外廣告、店招、標牌應當符合保護規劃的要求。對瀕危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肥西縣和三河鎮政府應當及時進行搶救性保護,實施搶救性保護應當制定方案,保持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在核心保護區內,不得進行新建、擴建活動,但是新建、擴建必要的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和恢復原有歷史建筑除外。
“核心保護區進行恢復原有歷史建筑是必要的,這將為三河鎮恢復一些歷史性建筑提供法規空間。”相關人士表示。
各方今后將明確各自職責
《條例》還規定了市、縣和鎮三級政府在三河歷史文化名鎮保護工作中的各自職責。市政府應當加強對保護工作的領導;肥西縣政府負責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將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實施保護規劃;三河鎮政府則負責保護和管理的具體工作。
此外,國家工作人員在三河歷史文化名鎮保護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處分。
·曉玲 張思 許超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