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0-08-25 來源:合肥網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糾錯
合肥網hfw***報訊 (胡敏 趙登巖) 記者昨日獲悉,經合肥市政府新修訂的《合肥市商品住宅實行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制度管理規定》已出臺。與修訂前相比,商品房各使用分項保修期均有一定程度的延長,市民將因此獲益。
根據新規,開發商在向買房人交房時,必須同時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其中,《住宅質量保證書》是開發商對所售住宅承擔相應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開發商應當按《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保修或者退換責任。《住宅質量保證書》須包括工程名稱、區位、幢號、房號,建設工程各分項的保修期,用戶報修、來信來訪及投訴的受理單位、電話號碼以及答復和處理的時限,因工程質量保修、退還住房引起的糾紛的解決辦法等!蹲≌褂谜f明書》應當對住宅的結構、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類型、規格、性能、標準等作出說明,并提示使用注意事項。
據了解,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保修期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保溫工程為5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內容、保修期限,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與用戶自行約定。同修訂前相比,保修期均有不同程度的延長。
同時,開發商向購房人交付住宅時,應當辦理驗收手續。開發商對購房者在驗收期間發現的設備、設施運行的質量問題應及時予以解決。購房人驗收簽字認可后,自行添置、改動設備、設施的,應自行承擔維修責任。此外,因用戶使用不當或擅自改動結構、設備、管線位置和不當裝修等行為造成的質量問題,開發商不承擔保修責任;因用戶自身原因造成房屋質量受損或其他用戶損失,由用戶承擔相應責任。對超過保修期限或不屬于開發商應承擔保修責任的修補項目,開發商可依用戶請求,進行有償維修。
住宅保修期從交房之日起計算,保修期限可按約延長,不得縮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