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0-05-20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參保人員問:以個人身份參加醫保,到何時可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市勞動保障局答:個人參保后連續繳費至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男不少于25年,女不少于20年,其中實際繳費年限必須不少于15年,可以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僅需繳納醫療救助金(目前暫為每月10元)。屆時,實際繳費和累計繳費年限未達到最低年限要求的,應一次性補齊,方可享受退休人員醫保待遇。
國有、集體企業失業人員按政策在規定的時間內參加(接續)醫保的,連續繳費至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時,可直接享受退休人員醫保待遇,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僅需繳納醫療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