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0-04-09 來源:合肥網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糾錯
我省2010年高招方案近日出臺,與去年高招方案多處出現變化不同的是,今年的高招方案沒有太大變動,這對廣大考生來說,是個利好消息。
今年的高招考試及錄取辦法,與去年基本保持一致,廣受考生歡迎的知分填志愿、平行志愿將繼續延續。學業水平和綜合素質的等級也將直接影響考生的錄取。
在志愿填報上,今年的高招方案也更加完善,進一步降低了學生被退檔的風險。
9科目我省自行命題
今年安徽省高考統考模式保持不變,仍為:3(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學業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其中統考科目為: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
自主命題將在今年繼續上演,9門課將由我省自行命題,包括語文、數學(文、理)、外語科目中的英語(不含聽力部分)以及文科綜合(政治、歷史、地理)、理科綜合(物理、化學、生物)。各科分值保持不變,總分仍為750分。
全國統考科目中的外語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等6個語種,由考生任選其中一個語種參加考試。報考外語專業的考生應參加外語口試。口試成績按5、4、3、2、1等級評定,不計入總分,提供給有關高等學校在錄取時參考。
28日可查“一錯兩漏”
今年,我省高考全部科目繼續實行計算機網上評卷。預計,高考成績仍在6月25日前后公布。
如對成績有疑問,考生可在成績公布后至6月28日到市、縣招生考試機構申請登記查分查卷,由市招生考試機構匯總上報省考試院。查分查卷結果由市、縣招生考試機構通知考生。查分查卷范圍為主觀題部分的錯統、漏統、漏改。
5批次先“平行”后“征集”
今年我省高招實行“平行志愿”設置及投檔辦法,和去年一樣,在知分情況下進行網上填報。
具體志愿設置也將延續去年的5個批次。分別為:文理科錄取分提前批(含本科和高職)、第一批本科院校(重點院校及參加該批次錄取的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第三批本科院校(民辦本科院校及獨立學院)、第四批高職(專科)院。
各批次均設置“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投檔錄取結束后,根據院校的未完成計劃進行“征集志愿”投檔,計劃仍未完成則進行降分投檔。
提前批次: 軍事、師范三校平行
提前批本科院校分為軍事(含國防生)、公安、政法、免費師范生和其他共5類。
其中,軍事院校(含國防生)和免費師范生兩類實行“平行志愿”,設置A、B、C三所院校平行志愿及院校服從志愿,每所院校設3個專業志愿及專業服從志愿。
該批次其他院校設1個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設4個專業及專業服從志愿。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考生的提前批次志愿只可選報一類,多選視為無效志愿。
文理科: 各批次均設平行志愿
第一至三批本科院校的“平行志愿”均包含A、B、C、D四所院校;第四批高職(專科)院校的“平行志愿”包含A、B、C、D、E、F六所院校。第一、二批本科院校設6個專業志愿及專業服從志愿,第三批本科和第四批高職(專科)院校設4個專業志愿及專業服從志愿。
“平行志愿”錄取結束后,對未完成的計劃及院校追加的計劃,面向批次線上未錄取考生“征集志愿”;同時,批次線下20分以內的考生也可以據此計劃填報“降分征集志愿”,作為批次線上未完成招生計劃院校降分投檔的備檔。
“征集志愿”和“降分征集志愿”均包含A、B、C三所院校及院校服從志愿,每所院校均設3個專業志愿及專業服從志愿。
“征集志愿”錄取結束后,仍未完成計劃的院校及專業按考生填報的“降分征集志愿”進行逐分降分投檔。
特殊類招生: 均設1個院校志愿
其中,自主選拔錄取設1個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均設3個專業志愿及專業服從志愿;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定向生設1個院校志愿。
藝體類: “平行”“征集”并行
藝術類分六個批次:第一批,校考本科專業,所含院校為31所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包括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辦法執行的院校)和普通文理科參加我省一本批次錄取的省外院校;第二批,使用省統考專業成績的本科專業;第三批,校考本科專業,所含院校為除第一批院校外的其它院校,其中包括省外普通院校校考、省屬院校校考、獨立學院及民辦院校校考;第四批,使用省統考專業成績的本科獨立學院及民辦院校;第五批,使用省統考專業成績的專科專業;第六批,使用校考專業成績的專科專業。
其中,第一批、第三批和第六批均設一個院校志愿;第三批本科錄取結束后未完成的計劃面向達線合格考生征集志愿,本批次征集志愿設1個院校志愿。
第二批、第四批和第五批實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錄取結束后仍未完成的計劃,將面向未被錄取的批次線上考生“征集志愿”。
“平行志愿”均包含A、B、C三所院校,每所院校均設3個專業志愿及專業服從志愿;“征集志愿”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每批均包含A、B、C三所院校及院校服從志愿,不設專業志愿。
志愿設置分本科(含獨立學院、民辦本科)和高職(專科)兩個批次。
其中本科批次“平行志愿”包含A、B、C、D、E五所院校,每所院校設3個專業志愿及專業服從志愿;高職(專科)批次“平行志愿”包含A、B、C、D四所院校,每所院校設3個專業志愿及專業服從志愿。“征集志愿”也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每批均包含A、B、C三所院校及院校服從志愿,不設專業志愿。
體育類校考單招專業單設1個院校志愿,單獨投檔錄取。
C級以上才能考“二本”
“軟掛鉤”今年還將繼續,高考錄取不僅依據統考科目成績,還將參照學業水平測試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在同等條件下,在已投檔的考生中,高等學校可以優先錄取學業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層次高的考生。
學業水平掛鉤錄取
應屆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每科目都達到C級或合格以上、綜合素質評價每個方面都達到C級或合格以上,方可被普通文理科本科第二批次以上院校錄取;2009屆及以前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參考其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或原高中畢業會考成績,納入考生電子檔案;社會考生仍參照原有錄取辦法,鼓勵社會考生參加學業水平測試。藝術、體育類及特殊類型招收的應屆考生必須參加綜合素質評價和學業水平測試,但錄取時可以不設置等級要求。
在同等條件下,在已投檔的考生中,高等學校可以優先錄取學業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層次高的考生。
省屬高校投檔比例1:1
根據文史、理工類投檔方案,部屬及其他地方所屬在皖招生的一本、二本院校投檔比例原則上按不超過1:1.05的比例確定;三本、高職(專科)院校按不超過1:1.1的比例確定。
此外,省屬院校的投檔比例原則上按1:1的比例確定。
本報記者 張沛 見習記者 劉淑
■投檔四部曲
在每輪次正式投檔前2天,省考試院按既定投檔比例進行預投檔。預投檔是為了讓高校了解本校的生源情況,并據此決定是否增加招生計劃,并及時向省考試院反饋意見,調整投檔比例和計劃,形成招生院校的投檔線(投檔考生名次)。
■平行志愿投檔
根據高校最終確定的招生計劃及投檔比例,首先對考生按總分(含政策加分)從高到低排序,再逐個對考生志愿從A院校到D(F)院校的順序進行檢索,被檢索的志愿中一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即向該院校投檔。
考生總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時,則按統考科目成績總分排序,統考科目成績總分仍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投檔,單科順序:理科為理科綜合、數學、語文、外語;文科為文科綜合、語文、數學、外語。同一學校并列名次全部投檔。
■征集志愿投檔
在某一批次平行志愿錄取時落榜,考生還可以參加征集志愿投檔。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專業及院校追加計劃面向未被錄取的批次線上考生“征集志愿”,投檔辦法與平行志愿相同。
■降分投檔
在“征集志愿”錄取結束后,對仍未完成計劃的院校及專業按考生填報的“降分征集志愿”還將降分進行投檔,最大降分幅度為20分。另外,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在批次線上完不成計劃,可在規定的降分范圍內(其中少數民族預科班本科為80分,專科為60分,民族班為40分)降分投檔。
在批次線上不能完成招生計劃的,可在同批次控制分數線下20分以內,對考生平行志愿逐校逐專業逐分檢索投檔(不含專業服從)。
■延伸閱讀
高考加分“瘦身”
■省級優秀生不再加分
■競賽類加分降至10分
隨著高招方案的公布,今年安徽省高考加分政策也隨之出爐。
其中最大的變化即為:今年省級優秀學生將不再享有高考加分投檔政策,同時不再享有免試保送高校資格。
除此之外,普遍的加分值也由過去最高20分降至10分,只有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
省考試院投檔時只能取最高的一項分值作為考生附加分,不予累加。
加10分投檔者
1.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者(限獲市級以上表彰見義勇為者);
2.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或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
3.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者;
4.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
5.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6名的考生(須出具參加比賽的原始 成績);
6.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國家一級運動員以上稱號,報考當年在省級招生委員會確定的測試項目范圍內, 經測試認定達到一級運動員技術等級要求的考生;
7.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
8.烈士子女;
9.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
加5分投檔者
1.少數民族考生(以戶口簿、身份證為準);
2.僑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屬。
3.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國家二級運動員稱號,報考當年在省級招生委員會確定的測試項目范圍內,經測試認定達到二級運動員技術等級要求的考生。
優先錄取者
優先錄取者包括:
1.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
2.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
3.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
本報記者 張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