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0-07-02 來源:合肥網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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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是《合肥市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實施辦法》施行首日,城管部門于昨晨開出了首張罰單。記者從市城管局獲悉,責任區制度實施首日的查處情況表明,污水亂潑和車輛亂停放,成為眾多沿街商家責任區內違規行為的兩宗“最”。
門前不凈,超市接首張罰單
天為超市,是合肥眾多超市中的一家。正是這家不太起眼的超市,昨天卻成了合肥市首接罰單第一家:為自家門前地面不凈“買單”200元。
7月1日早晨7:00,蜀山區南七街道城管執法中隊執法隊員朱先誼在例行巡查中發現,皖河支路天為超市門前漂浮物較多,由于責任人未履行責任區內責任人職責,執法人員根據《合肥市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實施辦法》相關規定,當即依法對違規超市責任人處以200元罰款,并責令其及時整改,清理門前環境。
據開出首張責任區制度罰單的朱先誼介紹,對于天為超市的違規行為,執法人員曾多次進行宣傳勸導都未見整改。罰單開出后,超市責任人已經接受處罰,并表示下不為例,今后一定將門前衛生搞干凈。
車輛亂停,責任人有勸阻責任
上午10:00,記者跟隨執法人員巡查到位于黃山路上的賽博廣場,一眼就看到六七輛車雜亂無章地停放在賽博廣場的門前道路上,幾輛車或是侵占了盲道,或是“壟斷”人行道,其中一輛車竟然車頭占住人行道,車尾占住慢車道,給過往行人帶來極大不便。城管執法人員依法對這些車輛的駕駛人員進行了處罰。
據了解,根據城管部門規定,對于責任區內的車輛亂停放現象,責任人有勸阻的責任;勸阻無效的,責任人可向城管部門舉報,由執法人員對其進行處罰。不進行勸阻的,即未盡到責任人職責的,城管部門將分別依法對違規車輛駕駛人員及責任區責任人同時予以處罰。
據城管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從責任區制度實施首日的查處情況看,污水亂潑、車輛亂,F象較為嚴重。在今后的執法工作中,執法人員在加強執法力度的同時,也會加大宣傳力度,有效調動責任人積極性,大家共同維護城市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