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民問:要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市勞動保障局工作人員答:單位或個人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單位法人執照(復印件);(三)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有效證明;(四)本人身份證;(五)合法醫療機構出臺的受傷后治療診斷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六)屬于下列情況要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1.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傷,提交公安交警部門的責任認定書或相關的處理證明;2.屬于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眾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提交由設區的市級相應機構或有關行政部門出具的證明;3.屬于因公、因戰致殘的轉業、復員、退伍軍人舊傷復發的,提交《革命傷殘軍人證》及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舊傷復發的鑒定證明;4.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傷害的,提交公安機關或人民法院的證明或判決書;5.由于因公外出期間,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認定因公死亡后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結論。(七)勞動保障部門認為有必要的材料。
單位應當及時為工傷職工申請工傷認定,若不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其他申請人應提交第(一)(三)(四)(五)(六)(七)項規定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