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04-08 來源:合肥網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糾錯
不再需要層層上報資助信息,通過“大數據”就能精準資助有需求的貧困生。日前,合肥市教育局就2021年春季學期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建檔立卡等免學費資助工作發(fā)布具體要求。記者了解到,其中有四類高中生可直接免除學費,校方不得“先收后退”。
哪些高中生可享受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建檔立卡等免學費資助政策?
據了解,按照“學年評定、學期發(fā)放、新增學生、重新評定”的原則,各市管學校2021年春季學期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建檔立卡等免學雜費資助人數及金額應參照2020年秋季學期的數字進行分配。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可分為3000元、2000元、1000元三個檔次。建檔立卡等免學雜費標準為省級示范高中850元/學期、市級示范高中700元/學期、一般普通高中350元/學期。民辦學校按當地同類型公辦學校免學雜費標準予以補助。
“大數據”是如何實現(xiàn)“精準資助”的?
市教育局表示,一方面,各縣(市)區(qū)教育主管部門,市管普通高中學校要與財政部門積極協(xié)調配合,及時、足額落實應負擔的資金,同時加強學生的學籍管理,確保學生資助信息真實、可靠。另一方面,還要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臺賬,實行動態(tài)監(jiān)管,精準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鼓勵學校試點使用智慧資助系統(tǒng),提高資助工作的效率和質量。各學校需要將本校在籍在校學生信息在《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學生資助管理系統(tǒng)》中進行比對,確定本校建檔立卡家庭學生。
此外,凡是建檔立卡家庭學生、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yǎng)學生等四類學生,直接免除學費,不得先收后退。
各縣(市)區(qū)教育主管部門,市管普通高中學校:
根據市財政局《關于提前下達2021年學生資助補助經費預算的通知》(合財教〔2020〕1641號)及《關于提前下達2021年學生資助省級補助經費預算的通知》(合財教〔2020〕1670號)精神,2021年普通高中資助經費預算已下達到位。為切實做好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建檔立卡等免學雜費資助工作,現(xiàn)將2021年春季學期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免雜費發(fā)放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名額與標準
(一)按照“學年評定、學期發(fā)放、新增學生、重新評定”的原則,各市管學校2021年春季學期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建檔立卡等免學雜費資助人數及金額應參照2020年秋季學期的數字進行分配,因特殊情況需調整享受國家助學金、免學費的學生,評定標準應按照市關于轉發(fā)《安徽省教育廳等六部門關于印發(fā)<安徽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合教秘〔2019〕385號)要求,做好相關工作。
(二)資助標準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可分為3000元、2000元、1000元三個檔次。建檔立卡等免學雜費標準為省級示范高中850元/學期、市級示范高中700元/學期、一般普通高中350元/學期。民辦學校按當地同類型公辦學校免學雜費標準予以補助。
(三)各縣(市)區(qū)根據中央和省下達資金標準自行制定分配名額。
二、相關要求
(一)各單位要提高認識,要與財政部門積極協(xié)調配合,及時、足額落實應負擔的資金,同時加強學生的學籍管理,確保學生資助信息真實、可靠。
(二)各單位須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臺賬,實行動態(tài)監(jiān)管,精準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鼓勵學校試點使用智慧資助系統(tǒng),提高資助工作的效率和質量。各學校需要將本校在籍在校學生信息在《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學生資助管理系統(tǒng)》中進行比對,確定本校建檔立卡家庭學生。
凡是建檔立卡家庭學生、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yǎng)學生等四類學生,直接免除學費,不得先收后退。
(三)2021年春季學期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發(fā)放工作原則上于2021年4月30日前發(fā)放完畢。市管普通高中須于4月2日前將《合肥市區(qū)2021年春季學期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匯總表》(附件1)、《合肥市區(qū)2021年春季學期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明細表》(附件2)
《合肥市區(qū)2021年春季學期普通高中建檔立卡等免學費學生情況匯總表》(附件3)、《合肥市區(qū)2021年春季學期普通高中建檔立卡等免學費明細表》(附件4)、《合肥市區(qū)2021年春季學期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公示》(附件5)紙質版2份及電子版報市學生事務管理中心。同時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tǒng)》中提交春季學期助學金免學費名單。
按市財政局要求,從2018年春季學期起,廬陽、瑤海、蜀山、包河四區(qū)所屬普通高中學校的助學金、免學費的資金地方承擔部分即40%由各區(qū)承擔。四區(qū)所屬普通高中學校材料報送到所屬區(qū)教育主管部門。
(四)各學校應認真核對受助學生卡號,如有遺失或變更,應及時進行補辦和修改,確保資金及時發(fā)放到受助學生卡上。至6月底,發(fā)放不成功的銀行卡將不再進行發(fā)放,因發(fā)放賬戶信息不準造成發(fā)放不成功,引起不良影響的,將予以通報批評。
(五)做好校內資助工作。各單位要按照《合肥市學校校內資助管理辦法》(合教〔2014〕88號)要求,從事業(yè)收入中足額提取、使用校內資助經費,積極開展校內資助工作。校內資助經費應分春秋兩學期使用,不得集中在一個學期。
(六)及時維護《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學生資助管理系統(tǒng)》和《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tǒng)普高子系統(tǒng)》,5月底前完成系統(tǒng)填報,確保信息準確完整。對未完成系統(tǒng)填報的縣(市)區(qū)及學校,將下發(fā)學生資助整改通知書。
(七)積極應對疫情對學生資助工作的影響,各地、各校要統(tǒng)籌政府、學校、社會等資金,切實做好受疫情影響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
市學生事務管理中心聯(lián)系人:梅竹,聯(lián)系電話:0551-63505193,電子郵箱:HFZZ123@126***。
市工商銀行資助專用卡聯(lián)系人:張麗,聯(lián)系電話:18105517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