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7-10 來源:合肥網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糾錯
合肥市人社局獲悉,為更好地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我市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自7月10日起開始實施。2019年以來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均可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申領失業補助金。
階段性實施失業補助金政策
根據《合肥市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實施方案》,2020年3月至12月,對2019年以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失業人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向縣(市)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現場或網上申領失業補助金。條件為: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
對2019年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失業人員,累計繳費1年以上的(含1年)按200元/月計發,累計繳費不滿1年的按150元/月計發;對2020年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失業人員,累計繳費1年以上的(含1年)按500元/月計發,累計繳費不滿1年的按350元/月計發。各縣(市)區、開發區各檔失業補助金標準一致。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不享受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及其他失業保險待遇。領取失業補助金不核減參保繳費年限。失業補助金自申領通過次月起按月發放,從失業保險基金“其他支出”科目列支。
失業補助金申領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只可申領1次。失業人員領取失業補助金期滿、被用人單位招用并參保、死亡、應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被判刑收監執行的,自次月起停發失業補助金,未發放的失業補助金期限不予保留。
暢通失業保險待遇申領渠道
據悉,我市取消失業保險金申領60日的時間限制。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可憑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件到現場或通過網上申報的方式,向各縣(市)區、開發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失業補助金。
經辦機構認定失業人員失業狀態時,應通過內部經辦信息系統比對及信息共享,核實用人單位已停止為失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即可確認,不得要求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失業登記證明等其他證明材料,不得捆綁培訓、按月簽到等其他要求。
失業人員的領金期限、就業失業狀態、法定退休年齡可通過失業保險參保繳費記錄、身份證信息等內部信息比對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