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2-02 來源:合肥網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糾錯
業務 大類 |
序號 | 業務類別 | 編號 | 業務細類 | 業務要素 | 所需要的材料 |
一、無戶口要申報 | 1 | 有出生證要申報 | 1.1 | 婚生子女出生證父母信息齊全要求隨父或隨母落戶 | 入戶類型(隨父、隨母)、 父/母親姓名、父/母親身份證號碼 新生兒信息:出生醫學證明、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 |
(1)孩子《出生醫學證明》 (2)父母一方《結婚證》 (3)父母雙方《居民戶口簿》 (4)父母雙方《居民身份證》 備注:在前臺辦理時,需填寫相關申請; |
1.2 | 婚生子女出生證登記母子信息要求隨母落戶 | 入戶類型(隨父、隨母)、 父/母親姓名、父/母親身份證號碼 新生兒信息:出生醫學證明、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 |
(1)孩子《出生醫學證明》 (2)母親《居民戶口簿》 (3)母親《居民身份證》 (4)結婚證 備注:在前臺辦理時,需填寫相關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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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婚生子女出生證登記母子信息要求隨父落戶 | 入戶類型(隨父、隨母)、 父/母親姓名、父/母親身份證號碼 新生兒信息:出生醫學證明、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 |
(1)孩子《出生醫學證明》 (2)父親《居民戶口簿》 (3)父親《居民身份證》 (4)結婚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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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非婚生子女出生證父母信息齊全或登記母子信息要求隨父落戶 | 入戶類型(隨父、隨母)、 父/母親姓名、父/母親身份證號碼 新生兒信息:出生醫學證明、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 |
(1)孩子《出生醫學證明》 (2)父親《居民戶口簿》 (3)父親《居民身份證》 (4)經安徽省司法廳審核登記的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 (5)非婚生育說明 備注:在前臺辦理時,需填寫相關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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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非婚生子女出生證父母信息齊全或登記母子信息要求隨母落戶 | 入戶類型(隨父、隨母)、 父/母親姓名、父/母親身份證號碼 新生兒信息:出生醫學證明、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 |
(1)孩子《出生醫學證明》 (2)母親《居民戶口簿》 (3)母親《居民身份證》 (4)非婚生育說明 備注:在前臺辦理時,需填寫相關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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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戶口要遷移 | 2 | 購商品房落戶 | 落戶信息:落戶地市、區縣、派出所、落戶地址 戶主信息:姓名、公民身份號碼、聯系電話 |
1.房屋權屬證書或他項權利證書(未辦理房產證提供購房合同) 2.申請人《居民戶口簿》 3.申請人《居民身份證》 4.隨遷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可選) 5.產權人共有放棄遷入聲明(可選) 備注:在前臺辦理時,需填寫相關申請;房產證存在共有產權人的,需上傳“產權人共有放棄遷入聲明”。無房產證申請戶口落戶請到窗口咨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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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夫妻投靠 | 被投靠人信息:姓名、公民身份號碼; 投靠人信息:姓名、公民身份號碼、手機號碼、是被投靠人的(可選框:丈夫、妻子); |
1.《結婚證》; 2.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居民戶口簿》; 3.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居民身份證》; 4.申請人有未成年子女隨遷的,需提供投靠人與該子女關系證明。 備注:在前臺辦理時,需填寫相關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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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 被投靠人信息:姓名、公民身份號碼; 投靠人信息:姓名、公民身份號碼、手機號碼、是被投靠人的(可選框:父親、母親); |
1.被投靠人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2.投靠人與被投靠人的關系證明; 3.投靠人與被投靠人《居民戶口簿》; 4.投靠人與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證》。 備注:在前臺辦理時,需填寫相關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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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務工戶口遷移 | 落戶信息:落戶地市、區縣、派出所、地址 戶主信息:姓名、公民身份號碼、聯系電話 |
1.遷移人的《居民戶口簿》; 2.遷移人的《居民身份證》; 3. 經人社部門備案的勞動合同(合肥市須連續滿2年); 4. 繳納社會保險相關證明(可選); 5. 合法穩定住所相關證明; 6. 申請人有未成年子女或配偶隨遷的,需提供申請人與隨遷人員的關系證明及戶口簿和身份證 備注:在前臺辦理時,需填寫相關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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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戶口要變更 | 6 | 姓名變更 | 7.1 | 學齡前兒童變更 | 姓名、公民身份證號碼、擬變更的姓名 | (1)刊載兒童信息的《居民戶口簿》; (2)父母雙方《居民身份證》; (3)出生醫學證明。(可選) 備注:在前臺辦理時,需父母雙方填寫相關申請,若學齡前兒童已經辦理身份證則需攜帶身份證到前臺辦理。 |
7.2 | 未成年姓名變更 | 姓名、公民身份證號碼、擬變更的姓名 | (1)刊載未成年人的《居民戶口簿》; (2)父母雙方《居民身份證》; (3)出生醫學證明。 備注: 在前臺辦理時,需父母雙方填寫相關申請。10周歲以上未成年人需本人到場簽字確認,若已經辦理身份證則需攜帶身份證到前臺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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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曾用名補登 | 姓名、公民身份證號碼、擬變更的姓名 | (1)變更人《居民戶口簿》 (2)變更人《居民身份證》 (3)過去在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并正式使用過該姓名的證明材料(如原居民戶口簿、原居民身份證、常住人口登記表等) 備注:在前臺辦理時,需填寫相關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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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性別變更 | 姓名、公民身份號碼、擬變更的性別(下拉框:男、女) | 1.本人《居民戶口簿》; 2.本人《居民身份證》; 3.國內三級醫院出具的性別鑒定證明或司法鑒定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4.監護人代為申請的,且監護人和申請人不在同一戶,需提供監護人與申請人的關系證明。(可選) 5.公證部門出具的公證書 備注:在前臺辦理時,需由本人或監護人填寫相關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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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民族更正 | 姓名、公民身份號碼、擬變更的名族(下選框,按照國家標準代碼表顯示) | 1.市級民族事務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證明材料; 2.變更人《居民戶口簿》; 3.變更人《居民身份證》; 4.監護人代為申請的,且監護人和申請人不在同一戶,需提供監護人與申請人的關系證明。(可選) 5.父母再婚且不同民族,雙方原來未滿18周歲的子女變更民族,還需出具由其父親和繼母或母親和繼父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民族的書面協議。(可選) 備注:在前臺辦理時,需填寫相關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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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出生日期更正 | 姓名、公民身份號碼、擬更正的出生日期 | 1.符合申請理由的有效證明資料(如出生醫學證明、原居民戶口簿、原居民身份證等); 2.本人《居民戶口簿》; 3.本人《居民身份證》; 4.監護人代為申請的,且監護人和申請人不在同一戶,需提供監護人與申請人的關系證明。(可選) 備注:在前臺辦理時,需填寫相關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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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涉軍業務 | 10 | 孩子父母雙方均為現役軍人要求隨祖父母或外祖母落戶 | 落戶信息:(隨祖父、隨外祖父、隨祖母、隨外祖母)、公民身份號碼 新生兒信息: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出生醫學證明編號 |
1.《出生醫學證明》; 2.父母《結婚證》; 3.嬰兒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民戶口簿》; 3.嬰兒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民身份證》 4.父母雙方的軍人證件; 5.父母雙方的居民身份證。 備注:在前臺辦理時,需填寫相關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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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退伍落戶 | 投靠類型:投靠他人、新立戶 投靠他人入戶主要信息如下: 被投靠人信息:姓名、公民身份號碼 投靠人信息:姓名、公民身份號碼、手機號、是被投靠人的(可選框:丈夫、妻子、父親、母親、兒子、女兒) 新立戶主要信息如下: 落戶信息:落戶地市、區縣、派出所、地址 戶主信息:姓名、公民身份號碼、聯系電話 |
1.入戶介紹信或退兵、開除軍籍、除名的部隊相關文件; 2.入伍前原籍派出所戶口注銷證明(跨市入戶的); 3.擬落戶的《居民戶口簿》(可選); 4.《居民身份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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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轉業落戶 | 投靠類型:投靠他人、新立戶 投靠他人入戶主要信息如下: 被投靠人信息:姓名、公民身份號碼 投靠人信息:姓名、公民身份號碼、手機號、是被投靠人的(可選框:丈夫、妻子、父親、母親、兒子、女兒) 新立戶主要信息如下: 落戶信息:落戶地市、區縣、派出所、地址 戶主信息:姓名、公民身份號碼、聯系電話 |
1.縣級以上安置辦公室出具的入戶介紹信; 2.入伍前原籍派出所戶口注銷證明(跨市入戶的); 3.《居民戶口簿》; 4.《居民身份證》。 備注:在前臺辦理時,需填寫相關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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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家屬隨軍落戶 | 落戶信息:落戶人姓名、落戶人身份號碼 | 1. 家屬《居民戶口簿》; 2. 家屬《居民身份證》; 3. 部隊師(旅)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準的隨軍文件; 4. 部隊提供的入戶(地址)介紹信 5. 軍官證; 6. 《結婚證》。 7. 落戶人有未成年子女隨遷的,需提供未成年人信息。(可選) 備注:在前臺辦理時,需填寫相關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