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06-21 來源:合肥網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糾錯
合肥首批市區公租房將于明年配租,合肥市物價局14日發布了合肥市區公租房租金標準。其中,兩類保障家庭有望住上月租金為每平米1.10元(整套型朝北的月租金為每平米0.9元)的市區公租房,而孤老病殘等城市低保家庭,將免收公租房保障面積標準內的租金。
5月14日,合肥市物價局發布了《關于市區公租房租金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公布了合肥市由政府投資建設、并由市保障性住房建設發展中心運營管理的公租房租金標準。
“自2014年1月1日起,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實行并軌運行,統稱為公租房。”合肥市物價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本次定租的公租房是指由政府投資建設并運營管理的公租房,不含社會投資建設并運營管理的其它類型公租房。
《通知》根據合肥市城鎮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不同,將城鎮住房困難家庭分為四類
第一類:最低收入
第二類:低收入
第一類和第二類保障家庭配租公租房的租金標準為:
月租金為每平米1.10元,整套型朝北的月租金為每平米0.9元;
第三類:較低收入
第三類保障家庭配租公租房的租金標準為:月租金為每平米4元,整套型朝北的月租金為每平米3.6元。
第四類:中等偏下收入
第四類保障家庭配租公租房的租金標準按同區域、同類型普通商品住房市場平均租金水平的70%確定,具體執行標準報合肥市物價局備案后執行。
備注:第一類和第二類比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低收入保障標準確定,第三類為城市居民低收入保障標準和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含)之間,第四類為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和80%(含)之間。
此外,孤老病殘等城市低保家庭,將免收公租房保障面積標準內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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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政府建公租房
明年將建成配租
目前合肥建成的公租房主要有兩類:一類是企業自建的,由高新區、經開區和新站區三個區的規模大、有條件的企業自行組織建設,如以美的、格力、京東方為代表的50余家企業先后自建公租房3.3萬套;另一類是園區主管方建設,開發區、工業園區依托園區拆遷復建點和產業功能聚集區,共享公共服務配套設施,配合“產城一體化”,規劃建設3萬套公租房。
對于這兩類公租房的租金標準,合肥市在2011年就發布了《合肥市開發區和工業園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并未將公租房租金“定死”,只規定公租房租金應當低于同區域同類住房市場租金,具體標準由開發區、工業園區管理機構與申請單位協商約定,并向市物價部門備案。
此次合肥市物價局發布的《通知》所涉及的公租房,是指由政府投資建設并運營管理的公租房,首批房源將在2015年建成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