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01-22 來源:合肥網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糾錯
合肥網www.hfw***訊 因超載超限被吊銷車輛營運證、從業資格證和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重新申領的話,或在一年內不予辦理。昨天,安徽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9次會議作了關于《安徽省治理貨物運輸車輛超載超限條例(草案)》修改情況的說明。
城鄉建設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在調研中發現,進行處罰后,普遍存在違法行為當事人被吊銷有關許可證后,又可在20日內重新申請取得相關許可,致處罰難以起到應有效果。
草案修改稿規定:被吊銷車輛營運證、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和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有關貨運車輛、貨運車輛駕駛人和貨運經營者重新申領的,有關部門在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一年內不予辦理。
《草案》修改稿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舉報貨運車輛超限超載和執法人員的違法行為。有關部門應當公布舉報電話、電子信箱。接到舉報的部門應及時調查處理,向舉報人反饋,為舉報人保密;對查證屬實的,可給予舉報人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