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年,合肥市開展依法取締正三輪非法營運工作,收繳非法營運車輛,為殘疾人車主配發了新型代步車。2014 年,合肥市組織了第一次車輛置換補貼工作。如今,這批車輛經多年使用,機械磨損嚴重,交通隱患增大。為體現政府關愛,合肥市政府同意對這批車輛進行第二次置換補貼。
一、對象和標準 在 2008 年全市依法取締正三輪非法營運中已置換的車輛,車主可以選擇置換新車或者不置換新車享受貨幣補貼。選擇置換新車的車主,可免費置換新機動輪椅車;選擇不置換新車的車主,給予新車價款 50% 的貨幣補貼。
二、置換補貼方式 1、申請條件。車主必須具備《第二代殘疾人證》、《合肥市依法取締正三輪車營運下肢殘疾人車主優惠證》,并作出不改裝車輛和不從事載人營運的書面承諾。
2、資格審核。車主憑本人身份證、《第二代殘疾人證》、《合肥市依法取締正三輪車營運下肢殘疾人車主優惠證》,向所在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提出申請,填寫《合肥市置換 2008 年(2014 年)正三輪車主機動輪椅車審核表》。資格確定實行三級聯審制度。
3、回收方式有關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設置回收點,由車輛回收
企業現場集中回收舊車,并出具回收憑證,回收舊車不得回流市場;有關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發放符合規定的新車,協助公安交警部門辦理入戶上牌手續。
4、選擇不置換新車的,經資格審核后,由有關縣(區)、開發區財政部門向殘疾人車主發放補貼款。
三、工作步驟 本次置換補貼工作自 5 月上旬啟動至 11 月底前完成。
1、第一階段(5 月上旬)對置換補貼對象進行摸底調查。落實經辦人員和辦理地點,開展業務培訓,印制相關資料。
2、第二階段(5 月中旬至 10 月底)受理置換補貼對象申請,審核確認。對機動輪椅車進行招標采購。
3、第三階段(11 月)開展舊車(舊車牌)回收和新車(免費安裝新車牌)、補貼發放工作。市市場監管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開展現場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