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2-09-05 來源:合肥網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糾錯
昨天,市教育局正式對外公布了《合肥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設置基本標準》(以下簡稱“標準”)。此次公布的標準,對設置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要求更為明確更為細致,學校的選址不能有任何安全隱患,平均每個學生有多少圖書、多大面積校舍等都有具體的數字規定,不僅方便民辦學校舉辦者操作,也便于后續的監督檢查。
校園選址杜絕安全隱患
按照《標準》要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選址必須沒有安全隱患。學校不能建設在毗鄰集貿市場、殯儀館、醫院太平間和傳染病房、高壓變電配電所、加油站、危險物品倉庫等不利于學生學習、生活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地方。
對于日常教學用房、學生宿舍和食堂的抗震設防類別,應不低于國家標準規定的重點設防類;消防設施設備要符合要求;校園應獨立設置出入口,位置符合教學、安全、管理的需要,能夠有效避免人流、車流交叉。“標準”對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選址的考慮可謂不留死角。
寄宿生至少有4平米宿舍
學校舉辦者要持有校園內全部土地的使用權證,并具有校舍的使用權,同時還要擁有獨立的校園,以供學生生活學習。《標準》對學生平均使用面積、學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積、寄宿制學校生均宿舍面積等方面都做出了嚴格的細化標準。
其中,生均用地面積(不含教職工宿舍和相對獨立的附屬機構):城市小學不低于11平方米,農村小學、城市初中不低于16平方米,農村初中不低于25平方米。學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積(不含教職工宿舍和相對獨立的附屬機構):小學不低于5平方米,初中不低于6平方米。寄宿制學校生均宿舍面積(按住校生計算):小學不低于4平方米,初中不低于4.5平方米。
生均圖書不能少于15冊
此次公布的《標準》中,對民辦學校辦學設施的要求非常高。除學校行政、辦公用房和教學輔助用房等基本配套外,學校還須擁有教學需要的普通教室和實驗室、多媒體教室、衛生室等教學輔助用房。寄宿制學校還應當設置滿足師生食宿需要的生活用房及設施,其中學生宿舍不得設在地下室或者半地下室。
此外,學校要有獨立設置的圖書館(室)。生均圖書小學不少于15冊,初中不少于25冊。學校年訂閱報刊種類不少于30種。藏書室、師生閱覽室分別設置。
學校教學的課桌椅、實驗器材、現代教育裝備以及音樂、體育、美術教學器材配置應當達到《安徽省義務教育學校辦學基本標準(試行)》規定的基本要求,并滿足教學需要。
偏遠學校要求可適當降低
民辦學校在校舍、設備達到設置標準后,學校還應當有相應數額的運轉資金:農村小學不低于30萬元,城市小學、農村初中不低于50萬元,城市初中不低于100萬元。學校的日常教學、行政辦公、生活保障、教師培訓等正常經費應當有穩定、可靠的來源和切實的保證。
民辦學校要有詳細的章程。“標準”要求民辦學校組織機構的章程包括:學校的名稱、地址,辦學宗旨、規模、層次、形式,資產的數額、來源等,出資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報,學校自行終止的事由及章程修改程序等內容。
考慮到在偏遠地區設立面向特殊群體實施義務教育學校所面臨的實際困難,民辦學校的設置標準可以適當降低,具體由所在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