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業問:企業如何給予女工產前檢查時間?
市勞動保障局工作人員答:根據有關規定:產前檢查應從確診早孕起開始,定期進行。第一次檢查應在停經后3個月內,包括全身體檢查和產科檢查;懷孕3-7個月,每月檢查一次;懷孕8-9個月,每兩周檢查一次;最后一個月每周檢查一次。如發現異常情況,應隨時到醫院檢查,或由醫生決定增加產前檢查次數。
一企業問:女職工保胎休息有什么規定?
市勞動保障局工作人員答:(1)女職工按計劃生育懷孕,經過醫生開具證明,需要保胎休息的,按照本單位實行的疾病醫療待遇規定辦理。(2)保胎休息和病假超過6個月后領取疾病救濟費的女職工,按生育休假時,從分娩之日起停發疾病救濟費,改發產假工資,并享受其他生育待遇。產假期滿后仍需要病休的,從產假期滿之日起,繼續發給疾病救濟費。(3)保胎休息的女職工,產假期滿后仍需要病休的,其病假時間與生育前的病假保胎時間合并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