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22〕1號)、《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2〕7號)和《合肥市教育局關于合肥市2022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合教〔2022〕50號)等規定,經縣政府同意,現就做好2022年我縣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通知如下。
一、
基本原則(一)依法依規原則。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認真執行教育部“十項嚴禁”和市教育局“六個杜絕”等有關招生工作規定。嚴禁提前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超計劃、超范圍招生,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面試、面談、評測等名義或委托第三方選拔學生。
(二)分級管理原則。依據義務教育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縣教體局統籌管理和協調全縣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各招生學校要認真制定本校2022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方案,并及時報縣教體局審查、備案后在學校大門處等向社會公布學區劃分、入學資格、報名材料、報名時間、報名地點、報名辦法、招生入學咨詢及投訴電話等相關信息,讓家長和社會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入學程序。
(三)免試就近原則。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規定,根據適齡兒童少年人數、學校分布、學校規模、班額規定、交通狀況等因素,為每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科學劃定服務片區范圍,確保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全覆蓋。各公辦學校要按照教育主管部門劃定的學區招收適齡兒童少年入學,不得違規招收學區外的兒童少年入學。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民辦學校不得拒收已被錄取的學生,適齡兒童少年被錄取后不得改報其他學校,各學校也不得錄取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
二、報名條件小學入學年齡原則上要求截至2022年8月31日年滿6周歲,在學校有空余學位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但截至2022年12月31日須年滿6周歲。小學畢業生原則上回戶籍所在地升入初中。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雙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當地鄉鎮(開發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批準。
三、招生入學內容(一)公辦學校招生。1.招生時間。公辦學校招生時間從6月下旬開始,相關招生安排見附件1,具體各公辦學校時間安排以學校對外公布招生入學工作方案為準。
2.招生方式。公辦學校按照“線下登記錄取、線上導入數據,線上線下報名同步進行”要求報名登記。在規定時間內,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攜帶相關材料分批錯峰到各校指定地點進行報名資格審核。已在小學畢業學校集體報名的七年級入學學生,無需報名審核,由招生學校審核通過后錄入網上報名系統并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3.招生辦法。具體招生辦法見附件2。
(二)民辦學校招生。1.招生時間。從6月下旬開始,與公辦學校同步進行。
2.招生方式。民辦學校統一通過“合肥市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報名登記系統”,采取“線上報名、搖號錄取”的方式實行網上報名、錄取。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直接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縣教體局統一實施電腦搖號,邀請紀檢監察機關現場監督或公證機構現場公證,學校不得自行選擇性錄取。
3.招生辦法。具體招生辦法見附件3。
四、工作要求(一)落實“雙減”要求。將“雙減”、學生參加課后服務工作成效納入學校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把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專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通過多種途徑調整民辦義務教育結構比例,確保完成調控目標任務。嚴禁學校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雙語班”等名義招生,嚴禁以各類特長生名義招生。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以任何形式宣傳中考成績排名、“中考狀元”和升學率。起始年級全面落實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過考試分班,不得設立或變相設立重點班和非重點班;非起始年級不得以升學為目的重新組設加強班、尖子班、升學班等。
(二)
強化監督檢查。各學校嚴格執行《安徽省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指南》(皖教基〔2020〕6號),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加強對學校招生行為的監管,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縣教體局將緊盯招生重要時段和環節,通過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和明查暗訪等方式加強監管,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教育督導部門要將各地招生入學政策落實情況納入責任督學督導范圍,適時開展督導。
(三)規范報名信息采集。全面清理取消學前教育經歷、計劃生育證明、超過正常入學年齡證明等無謂證明材料;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入學報名前置條件,可在開學后及時要求學生提供。應當采集學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長姓名、聯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應在招生入學時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類APP、小程序隨意反復采集學生相關信息。
(四)嚴懲違規行為。縣教體局將對違規招生進行嚴肅查處和責任追究,及時制止和糾正違規行為,并視情節輕重依法予以處理。對于違規招生的公辦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有關負責人、通報批評、撤銷榮譽稱號、取消評優資格等處理,情節嚴重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對于違規招生的民辦學校,依法依規處理,違規行為及整改情況作為核定招生計劃和民辦學校年檢的重要依據,追回地方有關獎補資金;沒有取得辦學許可證的(含籌設期間)不得招生。對存在與招生入學掛鉤的違規宣傳等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依法給予責令整改、追究責任人責任、吊銷相關證照、納入“黑名單”、計入年檢等處理。公辦學校網上報名系統錄入工作至9月底全部完成。
(五)廣泛宣傳引導。各相關學校要在學校公示欄和校門口等顯著位置公示本校招生區域范圍和報名入學條件。要設立咨詢電話,耐心做好解釋工作,要宣傳在落實“雙減”要求上的特色做法,積極回應社會關切。
長豐縣招生咨詢電話66671595,舉報電話66671693。
附件:1.長豐縣2022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時間安排表
2.長豐縣2022年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辦法
3.長豐縣2022年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辦法
4.長豐縣2022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咨詢電話
長豐縣教育體育局
2022年6月20日
附件1
長豐縣2022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時間安排表
日 期 |
工 作 安 排 |
6月20日前 |
公布招生方案。 |
6月24-26日 |
公辦學校七年級入學集體報名(各公辦初中學校要及時對接學區內小學,做好報名工作)。 |
6月24日-7月1日 |
6月24-26日,民辦學校網上報名; 6月27-28日,線下資格審核(須提前網上預約); 6月30日-7月1日,民辦學校招生(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電腦搖號)。 |
7月4-7日 |
公辦學校一年級入學報名(公辦學校全部在線下報名,下同)。 |
7月8-9日 |
公辦學校七年級入學回戶口所在地單獨報名。 |
7月18日 |
公辦學校一年級、七年級入學補報名。 |
7月22日-29日 |
7月22-23日 公辦學校隨遷子女報名; 7月28-29日 公辦學校隨遷子女補報名。 |
8月10日前 |
公辦學校發布錄取結果,將所有新生信息錄入網上報名系統 |
9月30日前 |
完成新生學籍申報和審批;上報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總結 |
說明:各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及時向社會公布招生方案,落實錯峰報名工作。
附件2
長豐縣2022年公辦義務教育學校
招生入學辦法
為做好2022年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根據省市有關文件規定,制定本辦法。
一、招生范圍公辦學校要按照公布的學區范圍招收適齡兒童少年入學,鄉鎮寄宿制義務教育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報縣教體局同意后在縣域內確定招生范圍。
(一)小學入學縣城地區。實驗小學、長豐師范附小、長新路小學招收水湖鎮城市社居委戶口的適齡兒童入學。實驗小學還需招收水湖鎮小崗村、周巷村的適齡兒童;長豐師范附小還需招收水湖鎮謝戶村適齡兒童;長新路小學還需招收在水湖鎮務工的隨遷子女入學。合師范附小長豐分校招收北至護城河(吳山路至楊公路段)、從楊公路向西沿康體路到羅塘路、從吳山路向東沿南一環路到站前路,南至北城路,西至羅塘路,東至站前路范圍內居民子女入學。
北城地區。阿奎利亞學校招本小區(已交房,下同)業主子女、阿奎利亞小區建設拆遷安置戶以及中奧花園小區業主子女。北城力高學校招收本小區及文一名門北郡的業主子女。上海師范大學附屬合肥實驗學校招收萬科公園大道、萬科中央公園、融橋天越、金地自在城小區業主子女入學。北城世紀城學校招收蒙城北路以西,北城世紀城一期的(頤徽苑、祥徽苑、鴻徽范、國徽苑、冠徽苑、帝徽苑、騰徽苑)業主子女,其中頤徽苑、祥徽苑業主子女小學還可以就近選擇雙鳳半島一號小學。北城實驗小學招收北城世紀城三期(祿徽苑、康徽苑、慶徽苑)的業主子女。北城世紀城第一小學招收蒙城北路以東,北城世紀城二期(和徽苑、鑫徽苑、吉徽苑、澤徽苑、瑞徽苑、裕徽苑、錦徽苑)以及雅徽苑和榮徽苑業主子女。梅沖湖學校招收北城華府、御景佳苑、中糧云湖印業主子女入學。北城其他地區小區配套建設的學校原則上招收本小區就近入學的業主子女,沒有配套建設學校的小區業主子女入學由所在地中心校依據學區劃分和學位情況統籌安排。
其他鄉鎮。其他鄉鎮小學招生由中心校按照學區劃分,根據所轄學區學校學位情況、家長意愿等統籌、就近安排。
(二)初中入學縣城地區。長豐實驗小學和長豐師范附屬小學畢業生仍實行電腦派位的辦法組織入學,其中60%升入實驗高中、40%升入城關中學,具體派位時間另行安排,實驗高中初中部還可招收自愿就近入學的水湖鎮中心學校畢業生。
北城地區。梅沖湖學校招收北城地區商住小區沒有配套建設初中學校并已實際入住的業主子女,在入學時,必須持房產證等材料報名。鳳麟中學招收雙墩鎮轄區內居民及小區沒有配套學校的業主子女。阿奎利亞魏武路校區(雙墩初中)招收雙鳳開發區轄區內居民及沒有小區配套的業主子女。合肥北城中學東校區招收都薈上城、北城中環城、恒大帝景、北城正榮府、保利時代、錦華園、世茂云錦小區業主子女入學。上海師范大學合肥實驗學校初中部招收萬科公園大道、萬科中央公園、融橋天越、金地自在城、科瑞北郡、華地森林語小區業主子女入學。北城世紀城學校初中部招收蒙城北路以西,北城世紀城一期的(頤徽苑、祥徽苑、鴻徽苑、國徽苑、冠徽苑、帝徽苑、騰徽苑)業主子女和三期的(祿徽苑、康徽苑、慶徽苑)業主子女。北城世紀城初級中學招收蒙城北路以東,北城世紀城二期的(和徽苑、鑫徽苑、吉徽苑、澤徽苑、瑞徽苑、裕徽苑、錦徽苑)以及雅徽苑和榮徽苑業主子女;考慮到相對就近,其中的祿徽苑業主子女初中也可就讀北城世紀城初級中學。
其他鄉鎮。一個鄉鎮有2所及以上公辦初中的,學生可以自愿選擇入學學校,鄉鎮結合部的小學畢業生可以選擇到就近的初中就讀。
二、招生條件(一)戶籍、房產地址一致居民子女入學。適齡兒童少年戶籍與其父母(雙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一致并單獨立戶,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地址與其父母(雙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獨立產權房產地址一致(簡稱“兩個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地所在學區學校入學。
(二)戶籍、房產地址不一致居民子女入學。家庭戶籍和房產地址不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原則上在戶籍地入學;確有困難的,可由房產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安排入學。
(三)居住證滿半年居民子女入學。堅持以公辦學校為主安排隨遷子女入學。隨遷子女入學由其父母(雙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攜帶我縣的居住證(截至2022年8月31日居住證滿半年),同時攜帶經商營業執照或合法的勞動合同,以及戶口簿和身份證(升入初中的學生,報名時還須提供畢業學校蓋章的學籍表或畢業證)等材料,在居住證所在地中心校、中學辦理材料審核、報名登記手續,由中心校、中學根據區域學位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四)其他兒童少年入學。1.住房租賃人員子女入學。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合肥市住房租賃試點工作的通知》(合政辦秘〔2017〕175號)及其配套文件規定執行。
2.留守兒童入學。各相關學校要切實關愛留守兒童,摸清底數,加大關愛力度,確保轄區內適齡留守兒童按時入學。鄉鎮寄宿制學校要優先保障留守兒童的住宿需求。
3.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各相關學校要依法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切實落實“一人一案”,保障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隨班就讀;為重度殘疾學生提供規范、有效的送教服務,并為其建立學籍,納入學籍管理。我縣聽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原則上在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公辦學校要按照確定的學區范圍,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任何學校或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收符合隨班就讀條件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智障、孤獨癥、腦癱和多重殘疾兒童少年在縣特殊教育學校就讀。
4.華僑、華人、港澳臺胞人員子女和外籍人員子女入學。分別由縣僑(臺)務部門、縣外事部門出具證明,由居住地所在中心校或初中統籌安排入學。
5.軍隊轉業干部子女入學。軍隊轉業干部安置至本縣行政區內的,其子女由安置地中心校或初中統籌安排。
6.適齡兒童少年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憑相關材料,按照本行政區域內相關政策入學:①父母離異的適齡兒童少年戶口與法定監護人在本行政區內房產所在地并實際居住;②父母均為公派出國人員的適齡兒童少年戶口隨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區域內房產所在地并實際居住。
(五)政策優待人員子女入學。1.軍人子女入學。按照《安徽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工作實施細則》(政聯〔2021〕1號)、《合肥市關于〈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細則》(合教〔2019〕258號)和《關于加強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指導意見》(合擁辦〔2021〕6號)文件執行。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入學。按照《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執行。
3.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入學。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隊伍保障機制的意見》(合政辦秘〔2019〕64號)文件執行。
4.2020年疫情期間支援湖北醫務人員子女入學。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支援湖北醫務人員激勵關愛十項措施的通知》文件執行。
5.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按照《關于修訂〈合肥市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接受基礎教育保障辦法〉的通知》(合人才〔2019〕10號)、《長豐縣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入園實施細則》(長人才〔2020〕3號)執行。
三、入學程序(一)持我縣戶籍、房產、居住證的居民子女入學在規定時間內,小學需持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房產證、兒童出生醫學證明等材料。初中招生學校主動與學區內中心校和小學對接,加強招生政策的解讀與宣講,各中心校(九年一貫制學校)統一組織本學校學生在規定時間內集體報名。小學畢業生升初中報名時,須出具學籍表(學校蓋章)或畢業證和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房產證。
(二)其他兒童少年和政策優待人員子女入學。其他兒童少年和政策優待人員子女入學,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和程序,直接去指定地點報名、審核材料。
四、有關要求(一)制定招生方案。各相關學校制定詳細的招生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監督機制,在學校微信公眾號、校園公示欄等發布致家長一封信、學校招生公告等,及時公布本校招生信息,同時切實做好輿情引導和維護穩定工作。各校招生方案及時報縣教體局基教辦備案。
(二)加強招生宣傳。各相關學校要切實做好招生政策宣傳解讀工作,加大宣傳力度,設立專門咨詢電話,耐心做好家長解釋和服務工作。
(三)嚴格規范招生。公辦學校要嚴格遵守招生時間節點、程序、辦法,不得違規招收其他學區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或已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有關單位和學校以任何名義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維護招生秩序,確保招生穩定。
附件3
長豐縣2022年民辦義務教育學校
招生入學辦法
為做好2022年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根據省市有關文件規定,制定本辦法。
一、招生范圍繼續實行民辦學校在審批地范圍內招生,采取搖號錄取的方式,民辦學校在長豐縣行政區域范圍內招生。具體招生學校名單及招生計劃見附件。
二、招生條件民辦學校可招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適齡兒童少年:
1.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在我縣。
2.房產。適齡兒童少年或其父母(雙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獨立產權房產在我縣范圍。
3.居住證。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縣的居住證截至2022年8月31日滿半年,且有經商辦
企業營業執照或合法的勞動合同。
4.學籍。適齡兒童少年小學在我縣實際就讀且學籍在我縣的,視為符合民辦學校報名條件。
5.其他。其他符合《關于合肥市2022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規定的公辦學校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
三、招生程序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統一通過“合肥市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報名登記系統”(以下簡稱“網上報名系統”)實行網上報名或者網上登記。網上報名操作辦法另行印發。
(一)報名登記1.網上報名。學生及其家長應事先充分了解報名學校招生簡章內容、承諾自愿報名參加民辦學校招生。在規定時間內,適齡兒童少年戶籍、獨立產權房產或者小學學籍等在我縣的,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只可選1所民辦學校志愿。符合報名條件的顯示報名成功,無需再進行線下資格審核。
2.線下報名。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或網上報名不成功的適齡兒童少年,在網上報名系統登記并預約線下審核時間。按照系統提示,攜帶相關材料,錯時錯峰到教體局規定的報名地點審核報名資格,具體時間、地點關注“長豐教育”微信公眾號,縣教體局組織專業人員對報名信息進行審核確認,審核無誤后及時導入網上報名系統。
(二)招生錄取1.提前錄取。對我縣烈士子女,符合特定條件的軍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消防救援隊伍人員、2020年疫情期間支援湖北醫務人員、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具體范圍見附件3-2),安排一定的比例單獨設立招生計劃提前錄取,并按規定程序報批。報名人數未達到或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按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有關招生要求執行。
2.錄取方式。(1)直接錄取。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適齡兒童少年直接錄取到所填報的招生學校,錄取名單在網上報名系統封存,并及時向社會公布。家長可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錄取結果。
(2)搖號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學校,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實施搖號錄取。招生學校要根據規定提前制定搖號方案,經縣教體局審核報市教育局備案后提前向社會發布。搖號現場需邀請紀檢監察機關或公證機構現場公證,學校不得自行選擇性錄取。搖號錄取名單在搖號系統封存并適時導入報名系統,及時向社會公布,家長可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錄取結果。
(三)入學注冊。網上報名系統錄取信息是各招生學校入學注冊的依據。民辦學校不得拒收已被錄取的學生。適齡兒童少年被錄取后不得改報其他學校,其他學校也不得錄取已被錄取的學生。
四、有關要求(一)制定實施辦法。各民辦學校要結合實際制定2022年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實施辦法、招生簡章、招生廣告,報縣教體局基教辦,經縣教體局審核同意后發布。在統一招生前,通過政務信息公開、媒體宣傳、學校網站等方式向社會統一發布招生計劃、招生簡章、招生時間、招生方式、收費標準等信息。
(二)加大宣傳力度。各學校要切實做好2022年“公民同招”、網上報名錄取、搖號錄取等政策宣傳解讀,做好小學畢業年級學生家長政策宣傳工作,確保政策知曉率全覆蓋。要加大網上報名系統使用培訓力度,各學校要安排專人指導學生家長網上報名操作,設立專門咨詢電話,耐心做好家長解釋和指導工作。
(三)嚴格防疫要求。縣教體局將按照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線下報名登記工作。提前公布線下報名登記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錯時錯峰安排線下報名工作。認真制定招生疫情防控預案和應急處置方案并報縣疫情防控指揮部備案。各民辦學校在接受社會咨詢、開展學生入學注冊等工作時,要嚴格執行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有關要求。
(四)嚴格規范招生。各民辦學校要嚴格執行省、市、縣有關招生規定,切實規范學校招生行為。嚴禁向社會公布未經縣教體局審查備案的招生簡章、招生廣告和自主招生方案,嚴禁虛假宣傳、欺騙學生和家長,嚴禁提前招生、變相“掐尖”,嚴禁拒絕或變相拒絕符合招生條件的學生報名。縣教體局將對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堅持零容忍態度,對在招生過程因工作不實、處置不力等引起的群體性事件的,嚴肅迪究責任,對情節特別嚴重的給予年檢不合格、停止招生直至取消辦學資格的處罰,并依法依規追究學校舉辦者和校長的責任。
附件:3-1.長豐縣2022年民辦義務教育招生學校名單及招生計劃
3-2.民辦學校政策優待人員子女范圍及政策依據
附件3-1
長豐縣2022年民辦義務教育招生
學校名單及招生計劃
序號 |
學校名稱 |
學制 |
校址所在地 |
可招生學段 |
招生范圍 |
招生計劃 |
備注 |
1 |
長豐北城衡安學校 |
完全中學 |
崗集鎮 |
初中 |
長豐縣 |
初中550人 |
|
2 |
合肥新橋中學 |
完全中學 |
崗集鎮 |
初中 |
長豐縣 |
初中550人 |
|
3 |
合肥厚德中學 |
初級中學 |
雙鳳開發區 |
初中 |
長豐縣 |
初中640人 |
|
4 |
合肥北少林學校 |
九年一貫制 |
朱巷鎮 |
小學 初中 |
長豐縣 |
小學40人、初中100人 |
|
注:具體招生信息請咨詢招生學校。附件3-2
民辦學校政策優待人員子女
范圍及政策依據
一、特定軍人子女范圍:(一)在駐國家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以上島嶼部隊工作的軍人的子女;
(二)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的子女;
(三)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