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人夜闖家門、張氏父子反殺,最終被判死緩,這一案子上了近期的熱搜。我看到很多網友,對最終的判決表達了不同的聲音,今天我想從法律人的視角,來談一談這個案子。
我非常理解網友們的心情,因為法律應該反映老百姓樸素的正義觀。其實我國自古以來的法律,都有著名的 “夜無故入人家” 的條文,各個朝代對于正當防衛都有大體的共識,意思就是,家中被人無故入侵的時候,可以正當防衛,哪怕防衛導致對方死亡,也都不為過不用承擔刑事責任。
但是,現代法治國家,并非如此,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的法律支持“只要有人暴力闖入我家,我就可以合法打死他”。
所以,在現代社會,我們行事為人空有一腔熱血,是遠遠不夠的。如果我們在家中被襲擊,在法律的視角看來,一味的忍讓或者一味的反擊到底,都是不明智、不正確的。
我們必須要理解法律的邊界。比如,正當防衛的紅線到底在哪里?什么時候可以防衛,過了什么限度就是蓄意報復。
從父子反殺案之中,我特別想告訴大家:不可否認,這個世界上有很多惡人,而且他們比較了解法律,正所謂“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惡人學習法律的目的,往往是為了鉆法律的漏洞,或者使用法律給他人挖坑,從而獲得自己的不當利益。很多人碰到這樣的事情,只能自認倒霉,心里卻不服、憋屈,然后責怪這個社會的不公正。
其實這個世界上,并沒有“完全結果公正”的社會,我們都在努力的往“規則公正”的路上走。規則公正是結果公正的起點,雖然這個世界上有很多規則,但法律是最直白、最樸實、最通行、最高效的規則。
多學法律,就是多掌握這個世界的規則,這樣,才能更好地保護自己和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