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3-02 來源:合肥網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糾錯
一、逝者遺體火化辦理
(一)正常去世
1.在醫療衛生機構或來院途中死亡的,由負責救治的執業醫師簽發《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經辦人持醫療衛生機構簽發的《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至殯儀館業務大廳辦理火化事宜,殯儀館留存《居民死亡殯葬證》。
2.在家中、養老服務機構和其他場所死亡的,經辦人持本轄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鄉鎮衛生院簽發的《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至殯儀館業務大廳辦理火化事宜,殯儀館留存《居民死亡殯葬證》。
(二)非正常去世
1.經醫療機構救治的,不能確定是否屬于正常死亡者,需經公安司法部門判定死亡性質。公安司法部門判定為正常死亡者,經辦人持《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至業務大廳辦理遺體存放及火化事宜;公安司法部門判定為非正常死亡者,持公安機關出具的《火化介紹信》或者《居民非正常死亡證明》至業務大廳辦理遺體存放及火化事宜。
2.未經醫療機構救治的,經辦人持公安部門出具的《遺體存放介紹信》辦理遺體存放,持公安機關出具的《火化介紹信》或者《居民非正常死亡證明》至業務大廳辦理火化事宜。
二、提交以下材料:
(一)經辦人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二)逝者的有效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逝者為集體戶口的,攜帶集體戶口卡原件。
(三)逝者為重點救助對象,屬城鄉低保戶、五保戶需提供《低保證》、《五保證》原件;屬重點優撫對象需提供鄉鎮(街道)證明,相關證件原件。
(四)逝者為在肥大中專院校全日制學生,需提供學校出具的證明和《學生證》原件;為駐肥部隊現役軍人,需提供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證明及《軍官證》《士兵證》原件;為外來從業人員,需提供與在肥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一年以上的繳費清單原件。取得本地居住證的人員,需提供居住證原件。
提示:在市殯儀館辦理業務,逝者注銷戶籍不作為辦理條件;非正常遺體在本館冷藏7天以上的,需提前2天至業務大廳聯系辦理解凍、穿衣、整容等相關事宜;殯儀館提供免費復印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