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01-12 來源:合肥網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糾錯
合肥網hfw***記者從合肥市人社局獲悉,合肥居民醫保2013年參保人員在待遇享受期(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內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在政策范圍內自付部分超過2萬即啟動大病醫療保險,按規定比例報銷。 1月15日起,符合該政策的合肥城鎮居民可去老城區四大網點辦理。
合肥市城區范圍內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不需要另外繳費、不受病種限制、不設封頂線,參保患者住院在政策范圍內自付部分超過2萬元即啟動大病醫保。大病醫保采取八個等級分段確定報銷比例。一個結算年度內最多可報銷兩次。參保人員可選一次或兩次報銷。“兩次報銷”即在年度結束前報銷一次,余下的費用在年度結束后再報銷一次;“一次報銷”即選擇在年度結束后所有費用一次性報銷。單次住院報銷申請的應在20日內完成補償;年度報銷申請的應在30日內完成補償。 1月15日后,符合居民大病醫療保險政策的參保居民可到四大網點辦理大病報銷事宜。
四個報銷網點分別是:廬陽區中國人壽合肥市分公司壽春路柜面(壽春路90號,電話62637378);蜀山區中國人壽合肥市分公司金寨路柜面(金寨路384號金融大廈,電話62646571);包河區中國人壽合肥市分公司新都會內柜面(馬鞍山路1000號新都會22樓,電話62687364);瑤海區中國人壽合肥市分公司長江東路柜面(長江東路1005號,電話64695751)。
昨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我省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工作指導意見出爐,今年起付線為2萬元。據介紹,今年,大病保險首次納入我省民生工程。去年安徽省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已在合肥、蕪湖、蚌埠、銅陵、六安等多市開展試點,目前其他城市正在擬定方案,今年有望覆蓋全省。
自付超過2萬元即可享受
省人社廳、省財政廳昨日聯合發布《關于做好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我省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工作提出指導意見。意見指出,大病保險起付標準依據各統籌地區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綜合確定,2014年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為2萬元,即自付費用超過2萬元方能享受報銷政策。一個參保年度內辦理2次及2次以上大病保險支付的,起付標準只計算一次。
大病保險支付范圍,原則上控制在基本醫療保險“三個目錄”內,有條件的地區可適當放寬至合規費用,其中,合規費用僅限臨床治療確需的治療類藥品和診療項目。其中,對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范圍的費用(即“三個目錄”內),由大病保險基金按50%左右比例支付;對超過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范圍的合規費用,由大病保險基金再按30%-80%的比例支付,原則上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省人社廳有關負責人介紹,為保證大病醫保真正讓大病、重病患者受益,個人自付未超過2萬元,普通門診,美容、非功能性整容等11項內容均不在報銷之列。
已試點地區目前仍按原合同執行
2013年安徽省已在合肥、蕪湖、蚌埠、銅陵、六安等多市開展試點,今年內有望覆蓋全省。目前合肥參保市民已能在全市四個老城區網點,辦理大病保險報銷手續。
省人社廳有關負責人介紹,今年,大病保險被正式納入省33項民生工程之列,將大力推進,目前未試點城市正在擬定方案,接下來將以招投標的形式,委托商業保險機構運營。各市醫保經辦機構要同中標商業保險機構簽訂合同,明確合作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要科學合理確定盈利率,超出合同約定盈利率以上部分全部返還大病保險基金。政策性虧損由醫保經辦機構與商業保險機構按約定比例承擔,非政策性虧損全部由商業保險機構承擔。
據悉,目前發布的是整體指導性意見,要求各城市的待遇支付等內容盡可能地統一,但具體操作上,各市要擬定詳細方案。而本《通知》下發前已經開展城鎮居民大病保險試點的統籌地區,其待遇支付仍按原合同執行,待合同期滿后,按本《通知》要求執行。晨報記者 琚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