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3-08-08 來源:合肥網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糾錯
凡具備以下前提之一的納稅人,均可向其主管國稅機關申請辦理增值稅普通征稅人(以下簡稱正常納稅人)認定手續。
(1)企業年增值稅應稅銷售額(包含免稅銷售額,以下簡稱年應稅銷售額)到達或超過以下劃定尺度:
工業企業年應稅銷售額在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上;
貿易企業年應稅銷售額在180萬元(含180萬元)以上;
已開業的小范圍產業企業會計核算健全,實際年應稅銷售額在上述劃定尺度以下,30萬元(含30萬元)以上的。
從事貨物生產或供給增值稅應稅勞務、并兼營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出產貨物或供給增值稅應稅勞求實現的銷售額占應稅銷售額共計數的比重在50%以上的,按產業企業銷售額標準履行。反之,按貿易企業銷售額標準履行。
(2)存在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
(3)持有鹽業批發允許證并從事鹽業批發的企業。
(4)履行同一核算的機構,假如總機構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而分支機構屬于小范圍工業企業,該分支機構能夠認定為增值稅正常納稅人。
(5)全體銷售總機構貨物的非獨破核算分支機構,假如總機構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而分支機構屬于小規模商業企業,該分支機構能夠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6)個體經營者申請個別納稅人認定的,凡同時具備實際應稅銷售額達到普通納稅人認定標準、會計核算健全、采用查賬征收至少三個月以上等前提的,領取組織機構代碼證后,可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并層報省國度稅務局審核同意。
(7)具備國有食糧收儲企業資歷的國有食糧收儲企業。
(8)從事成品油銷售的加油站,上海公司注冊信息,根據公司在控制與被控制關系中所處地位的不同,可以分為母公司和子公司,
下列對象不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認定范疇:
(1)年銷售額未到達增值稅個別征稅人標準的企業;
(2)個體經營者以外的個人;
(3)不常常產生增值稅應稅行動的企業,注冊外資公司資訊,公司的設立和經營同時依賴于股東個人信用和公司資本規模的公司,如兩合公司!;
(4)非企業性單位;
(5)全體銷售免稅貨物的企業;
(6)無廠房裝備或無經營場合、無經營資金、無出產經營職員的 ;三無 ;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