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3-01-01 來源:合肥網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糾錯
80后小馮是南京某公司職工,從事軟件開發作業,年收入有十幾萬,歸于規范的“一人吃飽,全家不愁”的單身貴族。他每個月付出完小我的生活費用后,手里還余了不少閑錢,所以小馮將大多數存入銀行后,拿出小部分錢使用業余時間炒起了股。 炒股群
據南京市鼓樓當地稅務局給予答復: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清晰年所得12萬元以上自行交稅申報口徑的告訴》的規則,交稅人在一個交稅年度內,小我證券轉讓所得與丟失盈虧相抵后的正數為申報所得數額,盈虧相抵后為負數的,按“零”填寫。因而,小馮應申報的年所得為:年薪酬、薪水所得+年產業轉讓所得,其間,年產業轉讓所得=40000+15000-50000-20000+20000-60000+10000+40000=-5000元,證券轉讓所得盈虧相抵后為負數的,按“零”填寫。所以,小馮年所得=123000+0=123000元≥120000元,已達到自行申報規范,小馮應向稅務機關處理自行交稅申報。
2012年全年,小馮共轉讓滬市證券3次,別離獲得收益4萬元、1.5萬元、-5萬元;轉讓深市證券5次,別離獲得收益-2萬元、2萬元、-6萬元、1萬元、4萬元。此外,小馮2012年獲得薪酬薪水所得12.3萬元,并已扣繳稅款。炒股
2013年頭,小馮收到稅務機關告訴,要求其自行交稅申報2012年度小我所得稅,小馮不解:我炒股虧本了5000元,全年就沒有12萬了,為什么還要自行交稅申報所以他到居住地的南京市鼓樓當地稅務局征詢。
聽了鼓樓地稅作業人員的耐性解說,小馮這才理解過來,他對記者說:“小我一直都不太知道稅法常識,期望當地稅務局可以加強對稅法常識的宣揚和遍及,有不知道的當地小我也會多多向地稅的作業人員進行討教!”
本文由:http://www.chaoguqqq***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