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1-08-28 來源:合肥網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糾錯
為規范燃氣維修服務收費行為,切實減少燃氣維修服務等方面的矛盾和糾紛,合肥市物價局近日就本市燃氣維修有償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予以明確(見表)。2011年7月1日起,燃氣設施維修服務收費按新標準執行,以前合肥市物價局文件涉及燃氣維修有償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的一律停止執行。新的收費標準明確,產權屬于用戶的燃氣設施維修實行自愿有償服務,燃氣用戶產權范圍內需要維修服務的,按燃氣維修服務收費標準收取;燃氣居民用戶(以點火通氣時間為準)一年內免收維修服務費。“燃氣公司組織正常安檢不得收費。”另外,“《合肥市燃氣管理條例》中規定的由燃氣企業負責履行的職責和義務,不得向用戶收費。”本報記者 王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