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9-30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一、持卡人發現社會保障卡卡面信息有誤時如何處理?
當持卡人發現本人社會保障卡卡面上的姓名、公民身份號碼、性別、照片等信息有誤時,可申請換領社會保障卡。公民身份號碼由15位升至18位的可不換卡,不影響其使用和待遇享受。
申請換領地點:參保單位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可到市社會保險征繳中心申請換領;已經移交社區管理的退休人員可到市和各區企業退休人員管理服務中心申請換領;關閉、破產企業中尚未移交社區管理的退休人員可到市企業退休人員管理服務中心申請換領;個體參保人員可到市和各區就業服務管理中心申請換領。
申請換領須持證件及材料:申請換領時,持卡人須持社會保障卡、居民身份證或戶口本及復印件。在辦理申請換領手續后7個工作日,可到申請部門領取新的社會保障卡。因個人原因導致卡面信息錯誤的,其社會保障卡的換領費用由持卡人承擔。
社會保障卡換領后,原卡作廢,新卡開始啟用,原卡內的個人賬戶等轉移至新卡。
二、社會保障卡發生遺失后,如何掛失?
社會保障卡發生丟失的,持卡人應當及時掛失。掛失分為電話預掛失和書面掛失,書面掛失為正式掛失形式。
電話掛失:電話掛失時,工作人員首先通過電話問答的形式核對掛失人的真實身份,核對無誤后,掛失生效。(掛失電話:0551-2619582)
持卡人須在電話掛失后2個工作日內應攜帶居民身份證或戶口本及復印件到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計算機信息管理中心辦理正式書面掛失手續,未按時來辦理的,電話掛失失效。
書面掛失:社會保障卡遺失后,持卡人可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或戶口本及復印件到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計算機信息管理中心辦理掛失補卡手續。在辦理手續后7個工作日,可到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計算機信息管理中心領取新卡。社會保障卡的補領費用由持卡人承擔。同時原卡注銷,新卡開始啟用,原卡內的個人信息等轉移至新卡。
持卡人在掛失后,又重新找到社會保障卡的,可攜帶居民身份證或戶口本及復印件到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計算機信息管理中心辦理解除掛失手續。持卡人已辦理遺失補卡手續的不再辦理。
電話或書面掛失生效后,勞動保障部門將立即凍結該卡的使用,掛失生效前所發生的損失由社會保障卡持卡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