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崗位的主要職責是進行會計核算,實施會計監督。會計人員的主要工作內容包括建立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使用會計科目、編制會計報表、管理會計檔案、填寫會計憑證、辦理會計交接等。
根據會計法和相關法規的規定,會計人員的職責如下:
按照國民會計制度的規定,實行記賬、核算、報銷,使年度更新完整、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晰,日結月結,按時報送會計報表;按照銀行規定的制度,加強現金管理,合理使用貸款,做好結算工作,發現經營管理中的問題,及時向領導提出建議,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報送賬簿、報表和其他檔案資料;調離或者離職時,應當將會計憑證、賬目、資金和未盡事項交清。
會計職位工作內容
1. 每月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根據原始憑證登記記賬憑證(記賬憑證必須由具有財務(經理)簽字權的人在記賬前簽字),然后在月末或定期準備賬戶匯總表進行總賬登記。對于每一筆交易,根據記賬憑證進行子分類賬的登記。
2. 月末應注意遞延費用的折舊和攤銷。新
企業成立的,開辦費用應當在第一個月轉入費用。折舊應計分錄借記:管理費用或制造費用;貸:累計折舊。折舊金額是按照固定資產的原值、凈值和使用年限計算的。月末計征的稅費(城建稅、教育附加等)由當地稅務機關決定。
3.月末準備好賬戶匯總后,又準備了兩個分錄。第一分錄:將損益賬戶的總額轉入當年利潤;借方:主營業務收入;信貸:本年利潤。第二項:借項:當年利潤,貸項:主營業務成本。
4.轉入后,如果差額在借方,就意味著損失不需要繳納所得稅。如果是在抵扣,就意味著利潤需要繳納所得稅,然后作為記賬憑證。